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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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解答代位继承制指被继承人亡故后,其已逝子女的直系血亲可代替已故亲属继承遗产,但不一定需赡养被继承人。需满足条件:被代位人先于被继承人去世,且为被继承人的子女;代位人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不受辈分限制;被代位人生前需有继承权;仅适用于法定继承。代位继承人数量不限,但原则上只继承被代位人的份额。
专业解答老人去世在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孙女可以代为继承,但孙女代位继承的前提条件是,老人的子女比老人先去世,而且,孙女儿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可以继承的那部分遗产份额,如果老人的子女均在世,孙女就没有遗产继承权。
律师解析 遗嘱继承人先去世,其子女不能代位继承遗产。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只有在法定继承中才能发生代位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发生代位继承。如果遗嘱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子女并且先于遗嘱人死亡,则该遗嘱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不能代位继承该遗嘱继承人依遗嘱应继承的遗产;但遗嘱中指定该继承人继承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在法定继承中该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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