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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判断是否构成贩卖淫秽物品罪未遂,需明确行为是否已着手实施,像商谈价格、交付样品这类向他人有偿转让淫秽物品的行为才是着手,若仅为贩卖做准备,如购买物品、寻找买家,属于犯罪预备。
(二)确定是否因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如被执法机关查获、买家反悔等情况。
(三)若构成未遂犯,量刑时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具体量刑结合犯罪情节、淫秽物品数量等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025-09-11 18:54: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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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贩卖淫秽物品罪未遂是着手实行犯罪后因意志外原因未得逞,可从轻或减轻处罚,量刑结合多因素判断。
法律解析:
贩卖淫秽物品罪中,着手实施向他人有偿转让淫秽物品的行为是区分未遂与预备的关键。像商谈价格、交付样品等属于着手实施,而购买淫秽物品、寻找买家等只是为贩卖做准备,属于犯罪预备。当犯罪分子已着手实行犯罪,却因意志以外的原因,如被执法机关查获、买家反悔等未能得逞,就构成未遂。比如在交易现场正要交付淫秽物品时被警察抓获,就属于这种情况。对于未遂犯,法律规定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过具体量刑还需结合犯罪情节、淫秽物品数量等综合考量。如果您在这方面有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法律建议。
2025-09-11 16:59: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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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贩卖淫秽物品罪未遂需满足已着手实行犯罪且因犯罪分子意志以外原因未得逞。着手实施是开始向他人有偿转让淫秽物品的行为,像商谈价格、交付样品等,而购买淫秽物品、寻找买家等为贩卖做准备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
(2)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有多种,如被执法机关查获、买家反悔等。比如在交易现场正要交付淫秽物品时被警察抓获,就因警察介入这一意志外因素,导致犯罪未能完成,构成未遂。
(3)对于未遂犯,可参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具体量刑要综合犯罪情节、淫秽物品数量等情况判断。
提醒:
若涉及贩卖淫秽物品相关情况,要准确区分预备与着手阶段。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09-11 16:48: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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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淫秽物品罪未遂是已着手实行犯罪,因犯罪分子意志以外原因未得逞。着手实施是区分未遂与预备的关键,开始向他人有偿转让淫秽物品才是着手,像商谈价格、交付样品等;仅做购买物品、寻找买家等准备工作,属于犯罪预备。
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多样,如被执法机关查获、买家反悔等。比如交易现场正要交付物品时被警察抓获,就构成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具体量刑需结合犯罪情节、淫秽物品数量等综合判断。建议执法机关加强对贩卖淫秽物品行为的监管和打击,及时发现并阻止犯罪行为;公民要增强法律意识,不参与此类违法活动。
2025-09-11 15:24: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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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贩卖淫秽物品罪未遂,是指已着手贩卖,却因犯罪分子意志外原因未得逞。着手即开始有偿转让,像谈价、交样品。
2.为贩卖做准备,如买货、找买家,属犯罪预备。
3.意志外原因有被执法查获、买家反悔等。如交易时被警察抓,犯罪未完成,构成未遂。
4.未遂犯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量刑结合情节和物品数量判断。
2025-09-11 14:05:0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