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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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使用权房屋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继承要求对象为被继承人合法财产,而使用权房所有权归国家或单位,被继承人仅享有使用权,不在遗产范围内。
(2)符合一定条件的共同居住人可申请变更承租人继续使用房屋。这些条件包括在租赁期限内,共同居住人有本市常住户口且在该房屋共同居住两年以上,同时无其他住房。
(3)符合条件的共同居住人申请变更承租人时,需按规定向房屋产权人或相关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提醒:
申请变更承租人需严格符合规定条件,不同地区规定可能有差异,建议咨询了解详细情况。
(一)若遇到使用权房屋老人去世的情况,首先要明确不能进行继承,应及时了解共同居住人是否符合继续承租的条件。
(二)若符合条件,要尽快收集相关证明材料,如共同居住人在房屋处的本市常住户口证明、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证明以及无其他住房的证明等。
(三)准备好材料后,按规定向房屋产权人或相关管理部门提出变更承租人的申请,并积极配合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1.使用权房屋在老人去世后不能继承。因为继承的是合法财产,而使用权房所有权归国家或单位,老人仅拥有使用权,不属于遗产。
2.符合条件的共同居住人可申请变更承租人继续使用。条件为租赁期内,在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共同居住两年以上且无其他住房。申请时要向产权人或管理部门提出,办理变更手续。
结论:
使用权房屋老人去世后不能继承,但符合条件的共同居住人可申请变更承租人继续使用。
法律解析:
继承的对象是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而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归国家或单位等,被继承人仅有使用权,该使用权不在遗产范围内,因此不能继承。不过符合条件的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使用房屋,这些条件一般为在租赁期限内,共同居住人在该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且共同居住两年以上,同时无其他住房。若满足条件,需按规定向房屋产权人或相关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如果在处理使用权房屋相关问题时遇到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专业解答父母离世后,其使用权房屋可依据法定程序继承。若无遗嘱,则按法定顺序由父母、配偶和子女共同继承,但需先清偿死者债务和税费。继承时,考虑贫困或无法工作的继承人,对提供主要家庭看护者可增加分配比例。若继承人中的儿女先于父母死亡,其子女可代位继承。分配可协商,经济好的继承人可支付补偿获得完全所有权。
专业解答在老人去世以后农村的房屋当然可以被继承,虽然宅基地是集体的,可是村民修的自建房是本人私产,属于遗产,遗产的范围包括公民的房子,公民的合法收入,个人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合法财产,继承农村自建房的跟子女的户口所在地也无关。
律师解析 根据民法典新增的居住权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老人可以通过合同或者遗嘱等其它方式,约定在其去世后,房屋所有权由其子女等其他继承人继承,但是为照顾自己的保姆保留居住权。因此,保姆仍可以按约定的时间、方式等继续居住老人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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