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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建立健全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服务进行安全检查和漏洞修复,主动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
(二)当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时,要积极配合,及时按照要求进行整改,避免故意拒不执行。
(三)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确保整个团队都重视信息网络安全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致使刑事案件证据灭失,情节严重的;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2025-09-04 05:09: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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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从主体来看,网络服务涉及多个领域,无论是提供网络接入让用户能上网的,还是进行服务器托管保障网站运行的,亦或是提供各类信息服务的,只要属于网络服务提供者,就可能成为此罪主体。
(2)主观故意是此罪的重要特征。网络服务提供者清楚自身有安全管理义务,在监管部门明确责令改正后,依然不执行,这种故意的态度是定罪的关键因素。
(3)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管理秩序。维护良好的网络管理秩序对于保障网络安全和社会稳定至关重要,任何破坏这一秩序的行为都可能受到法律制裁。
(4)客观方面,只要出现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刑事案件证据灭失情节严重等法定情形之一,且是在拒不改正的情况下发生的,就符合此罪的客观要件。
提醒:网络服务提供者应严格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接到监管部门整改通知后要及时落实。不同案情的判定有别,若遇相关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分析。
2025-09-04 03:48: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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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责令改正却拒不改正,出现法定情形的,构成破坏计算机网络服务渎职罪。
法律解析:
破坏计算机网络服务渎职罪的构成有着严格规定。主体限定为网络服务提供者,涵盖网络接入、托管、信息服务等提供者。主观方面要求是故意,也就是明知自身有安全管理义务,在被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后还不执行。该罪的客体是国家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管理秩序。客观方面需有经监管部门责令改正但拒不改正的行为,并且出现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刑事案件证据灭失情节严重等法定情形。如果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行为符合上述所有条件,就会构成此罪。若遇到此类法律相关的疑惑或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09-04 03:17: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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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计算机网络服务渎职罪对网络安全管理至关重要。网络服务提供者若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责令改正仍拒不执行且出现法定情形,便会构成此罪。
该罪的构成有严格条件。主体是网络接入、托管、信息服务等网络服务提供者;主观上是故意,明知义务且被责令仍不执行;客体是国家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管理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拒不改正且出现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用户信息泄露严重、刑事案件证据灭失情节严重等情况。
为避免此类犯罪发生,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增强法律意识,主动履行安全管理义务。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责令整改。一旦发现拒不改正情况,要依法严肃处理,维护国家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管理秩序。
2025-09-04 02:12: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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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破坏计算机网络服务渎职罪,是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被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却拒不执行且有法定情形的行为。
2.构成此罪主体是网络服务提供者,像网络接入、托管、信息服务等。主观是故意,明知要履行义务且被责令改仍不改。
3.客体是国家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管理秩序。客观上是被责令改正却不改,还出现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等严重情形。满足这些条件即构成该罪。
2025-09-04 01:22:3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