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探视权是受法律保护的权利,父母离婚后母亲拥有探视权是法定权益。
(2)当行使探视权受阻,如直接抚养孩子方拒绝配合时,母亲先进行沟通协商是明智之举,能就探视细节达成一致可和平解决问题。
(3)若协商失败,母亲向法院提起诉讼是合法有效的途径,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况对探视事宜作出公正判决。
(4)若对方依旧不执行判决,可申请强制执行,但执行对象是拒不协助的一方,并非孩子。
提醒:
在处理探视权问题时,要注意合法合理沟通。不同案件情况有别,若遇到复杂问题,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明确权利:母亲要知晓探视权受法律保护,这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基础认知。
(二)协商解决:遇到对方拒绝配合行使探视权的情况,先与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沟通,就探视时间、地点、方式等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
(三)诉讼维权:协商不成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对探视事宜作出判决。
(四)申请执行:若对方不执行法院判决,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为拒不协助的一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1.父母离婚后母亲仅有探视权,该权利受法律保护。
2.行使探视权遇阻碍,如直接抚养方拒绝配合,母亲可先协商,就探视时间、地点、方式达成一致。
3.协商无果,母亲可起诉,法院会对探视事宜判决。
4.若对方仍不执行,可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协助一方,非孩子,以此保障探视权。
结论:
父母离婚后母亲仅有探视权受法律保护,遇阻碍可先协商,协商无果可起诉,对方不执行判决可申请强制执行,且强制执行对象是协助义务方非孩子。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母或父,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所以母亲的探视权是法定权利,受法律保障。当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拒绝配合母亲行使探视权时,母亲先与对方沟通协商,这是解决问题较为温和有效的方式,能就探视细节达成共识。若协商不成,母亲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对探视时间、地点、方式等作出合理判决。若对方依旧拒不执行判决,母亲可申请强制执行,以保障自身权利。不过,强制执行针对的是不履行协助义务的一方,而非孩子,这体现了法律对孩子权益的保护。若您在探视权方面遇到难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专业解答处理探视权受阻问题,建议双方先重新协商探望事宜。若无法达成共识,当事人可依法上诉至司法机构,要求公开审理并裁决。通常,法院不会强制执行子女人身自由或探望行动。若一方不履行法律裁决中的协助义务,将面临强制执行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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