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几种情况,签了不合理合同可反悔:
合同有重大误解,当事人在知道或应知道撤销事由90日内,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
被欺诈、胁迫或对方乘人之危签订的合同,受损害方知道或应知道撤销事由1年内可申请撤销;受胁迫的,胁迫行为终止1年内可申请。
若自签订合同起5年未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撤销要走法定程序,不能自行反悔,需收集证据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
结论:
不合理合同签订后在特定情形下可反悔,但需按法定程序在规定时间内行使撤销权。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若合同存在重大误解,当事人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合同;若因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思订立合同,受损害方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请求撤销;若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可请求撤销。不过,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并且,撤销合同不能自行反悔,需收集证据并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若遇到不合理合同签订的情况,因法律程序较为复杂,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法律分析:
(1)合同存在重大误解时,当事人自知晓或应当知晓撤销事由起九十日内,能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合同。重大误解通常指对合同重要内容产生错误认识。
(2)若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致使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思订立合同,受损害方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请求撤销。
(3)当事人受胁迫的,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可请求撤销合同。
(4)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并且撤销合同需依循法定程序,不能自行反悔,同时要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
提醒:
撤销合同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和程序要求,要及时行使权利并按法定程序进行,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不合理合同签订后在特定情况可反悔。若合同有重大误解,当事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九十日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因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一年内可请求撤销;受胁迫的当事人,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可请求撤销。不过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具体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撤销合同需通过法定程序,不能自行反悔。
2.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合同存在可撤销情形。
3.及时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撤销请求,避免因超过期限导致撤销权消灭。
(一)若合同因重大误解签订,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
(二)因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思订立合同,受损害方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请求撤销。
(三)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可请求撤销。
(四)撤销权需在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行使,否则消灭。
(五)撤销要通过法定程序,收集证据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不可自行反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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