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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般的测绘行政处罚由谁负责

吴** 河南-郑州 行政处罚咨询 2018.03.26 11:43:52 6062人阅读

我们公司现在由于测绘不当的原因,现在要被部门进行行政处罚看,测绘行政处罚由谁负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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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有权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有三类:
1、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主要是依法履行外部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得到明确授权,代表国家在某一领域内行使行政管理权限的行政机关。包括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公安、工商、税务、土地、审计、卫生等部门。
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工商所、税务所、公安派出所等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依相应法律、法规享有一定的行政处罚权,他们必须在授权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超过授权法规定的处罚种类、幅度、数额的限制,该行政处罚无效。如《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税务所可对个体工商户及未取得营业执照而从事经营的单位、个人实施罚款数额在一千元以下的行政处罚。
3、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一定行政处罚权的受托组织
根据行政管理的实际的需要,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如《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在农村没有公安派出所的地方,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处以警告、五十元以下罚款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裁决。

2018-03-26 11:52: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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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山西-太原

您好,就您测绘行政处罚由谁负责的问题,做出如下解释列行政处罚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省级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负责管辖:
(一)取消乙级以下测绘资格;
(二)法律法规规定由省级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管辖的测绘行政处罚案件。
第七条 省级以下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法规规定管辖本行政区域内的测绘行政处罚案件。
第八条 对管辖有争议的,报请争议双方共同的上一级测绘主管部门指定管辖。

2018-03-26 11:44: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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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测绘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
(1)调查取证。
(2)告知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
(3)听取陈述、申辩或举行听证。
(4)作出处罚决定。
(5)送达处罚决定书。
《测绘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三条,测绘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的测绘违法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除适用简易程序的外,必须首先立案。每一案件至少有两名承办人,并确定一名案件负责人。

2020-12-02 03:02:44 回复

1.根据《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房产测绘所需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房产测绘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权利申请人、房屋权利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委托房产测绘单位进行房产测绘:
(一) 申请产权初始登记的房屋;
(二) 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的房屋;
(三) 房屋权利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要求测绘的房屋。
2.房产管理中需要的房产测绘,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房产测绘单位进行。房产测绘成果资料应当与房产自然状况保持一致,房产自然状况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实施房产变更测量。委托房产测绘的,委托人与房产测绘单位应当签定书面房产测绘合同,房产测绘单位应当是独立的经济实体,与委托人不得有利害关系。
3.法律依据:《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第十条房产测绘所需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房产测绘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法律意见】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和使用人不是同一人的,发生交通事故后又属于机动车一方的,由保险公司在交通强制保险的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赔偿。机动车所有人由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
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国土资源局于现场指界四日前向申请人和邻居分别送达《现场指界通知书》。指界当日,均出席指界且无异议签字的,按正常程序办理;若邻居缺席或虽出席但无理由拒绝签字的,指界结果以申请人指界为准,由国土资源局将《指界结果确定书》送达缺席指界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收到《指界结果确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重新指界申请,并承担相关费用,逾期不提出的,之前指界结果自动生效,国土资源局以此为据为申请人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为妥善处理相邻关系,尽量化解矛盾与纠纷,国土资源局应充分发挥调解职能,促使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在按违约缺席指界程序办理前,国土资源局会组织各方到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弄清拒不签字的原由,以便及时处理争议,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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