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双权,房地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自2005年起至今,就职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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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手房买卖中想退定金的问题,我理解您现在可能比较着急。根据法律规定和实务经验,给您分析下几种常见情况:首先需要看合同具体约定和违约原因。如果单纯是您个人原因不想买了,根据民法典规定,买方无正当理由违约的,定金可能被没收。但如果是以下情况,可能有协商余地:1. 卖方或中介存在重大违约行为,比如隐瞒房屋重大瑕疵(如漏水、产权纠纷等),这种情况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定金;2. 合同本身存在重大瑕疵,比如关键条款缺失或显失公平;3. 贷款等客观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但需要提供银行拒贷证明等材料。建议您先做三件事:仔细复核合同条款、检查房屋实际情况、与中介或卖方友好协商。如果确实存在上述情形,可以书面发函说明理由要求解除合同。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考虑通过消费者协会调解或诉讼途径解决。实际操作中,如果能找到接盘的买家,让卖方同意转售,可能是损失最小的解决方案。需要的话可以先把合同发来看看具体条款,帮您进一步分析。
2025-08-09 14:09:46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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