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时,除无法通知的情况,应在执行后二十四小时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无法通知”涵盖被监视居住人身份不明、无家属、家属联系方式无法联系、因不可抗力无法通知等情形,且存在此类情况办案机关需记录在案。
2.若不存在无法通知情形却未按时通知家属,属于程序违法。而一般居所监视居住通常不强制要求在特定时间通知家属。
3.解决措施与建议:办案机关要认真核实被监视居住人信息,确保能及时联系到家属。在执行监视居住过程中,严格遵循二十四小时通知家属的规定,出现无法通知情形时做好详细记录。加强对执法程序的监督,避免程序违法情况发生。
法律分析:
(1)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时,除无法通知的情况,需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这一规定保障了家属的知情权。
(2)“无法通知”有多种情形,如被监视居住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没有家属;提供的家属联系方式无法取得联系;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通知等。
(3)若存在无法通知情形,办案机关要记录在案,这保证了程序的规范性。若不存在无法通知情形却未按时通知家属,则属于程序违法。
(4)一般居所监视居住通常不强制要求在特定时间通知家属,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在通知要求上有明显区别。
提醒:
家属若遇到亲属被监视居住,要了解是哪种监视居住方式,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未按时收到通知,可确认是否存在无法通知情形,有疑问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办案机关在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时,要先确认被监视居住人身份信息及家属联系方式等情况,避免出现因自身工作失误导致未及时通知家属的情况。
(二)若遇到被监视居住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等“无法通知”情形,要严格记录在案,确保程序合规。
(三)若不存在“无法通知”情形,必须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避免程序违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1.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时,除无法通知外,需在执行后24小时内通知家属。
2.“无法通知”情形包括身份不明、无家属、联系不上家属、不可抗力等,出现此类情况办案机关要记录在案。
3.不存在无法通知情形却未按时通知家属,属于程序违法。一般居所监视居住不强制特定时间通知家属。
结论: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除无法通知外,应在执行后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家属;“无法通知”有多种情形,无此情形却未按时通知属程序违法,一般居所监视居住通常不强制特定时间通知家属。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时保障家属知情权是重要程序。“无法通知”涵盖被监视居住人身份不明、无家属、联系不上家属、不可抗力等情况,若出现这些情况,办案机关需记录在案。若不存在无法通知情形却未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家属,就违反了法定程序。而一般居所监视居住对通知家属的时间要求相对宽松。这一系列规定旨在平衡司法侦查与公民权益保障。如果大家在遇到类似监视居住相关问题,或对其中的法律程序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专业解答承办案件的司法工作人员提出意见,报部门负责人审核,经领导批准后,制作监视居住决定书,监视居住决定书应写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姓名、住址等身份状况,被监视居住人应遵守的事项和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执行机关的名称等内容,并向被监视居住人宣布。监视居住最长时间不超过6个月。
专业解答犯罪嫌疑人被监视居住后,拘留时限不应超过六个月。监视居住指限制人身自由,在指定居所内执行,由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决定。在符合一定条件下,这些机关有权采取监视居住措施。
专业解答监视居住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性措施,虽限制人身自由,但日常开销仍需自理。无固定住所或案件特殊时,公安可安排居所并承担费用。被监视居住者无需额外缴费,但需遵守不离开指定地点的规定。特殊情况需离境需审批。公安有权对特定情形如疾病、无法独立生活者实施监视居住。
专业解答在刑事诉讼中,满足特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可申请监视居住,这些条件包括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为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妇女,或无其他抚养义务者的唯一抚养人,或案件特殊性质需监视居住,或羁押期满但案件未结需继续监视居住。符合这些条件的涉案人员,可依法申请实施监视居住。
专业解答监视居住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性措施,虽限制人身自由,但日常开销仍需自理。无固定住所或案件特殊时,公安可安排居所并承担费用。被监视居住者无需额外缴费,但需遵守不离开指定地点的规定。特殊情况需离境需审批。公安有权对特定情形如疾病、无法独立生活者实施监视居住。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