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可能判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仍有社会危险性的应逮捕,包括可能实施新罪、危害安全秩序、毁灭伪造证据、打击报复、自杀逃跑等。
2.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可能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曾故意犯罪、身份不明且可能判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逮捕。
3.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者违反规定且情节严重的,可予以逮捕。
1.法律明确规定在多种情形下应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予以逮捕。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且可能判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足以防止实施新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等社会危险性时,应予以逮捕。另外,可能判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或可能判徒刑以上刑罚且曾故意犯罪、身份不明的,也应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者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予以逮捕。
2.为保障法律准确实施,司法机关应严格审查证据,确保逮捕的必要性和合法性。同时,加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管,防止出现违反规定的情况。对于符合逮捕条件的,要及时依法执行,维护社会秩序和法律尊严。
法律分析:
(1)对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且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若采取取保候审无法防止诸如实施新犯罪、危害安全秩序、毁灭伪造证据、打击报复以及自杀逃跑等社会危险性,应当逮捕。
(2)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或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且曾故意犯罪、身份不明的,也应当逮捕。
(3)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规定且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提醒: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家属应遵守相关规定,避免出现导致被逮捕的情形。不同案件情况有别,若涉及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结论:符合特定社会危险性情形、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曾故意犯罪或身份不明,以及被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者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或可予以逮捕。
法律解析:依据法律规定,当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犯罪事实,且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若存在可能实施新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等社会危险性,应当逮捕。另外,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或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徒刑以上刑罚且曾故意犯罪或身份不明的,也应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者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逮捕。这是为了保障司法程序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秩序和安全。如果遇到涉及犯罪嫌疑人逮捕相关的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一)对于符合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性(如可能实施新犯罪、有危害安全现实危险等)的,司法机关应依法执行逮捕程序。
(二)若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且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司法机关应及时决定逮捕。
(三)当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规定且情节严重时,司法机关可根据情况决定是否予以逮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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