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解答实际上按照咱们国家法律里说的那个《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机关法人可不能给别人做保证,除非是那种需要用财政部批准的外债来借钱再转贷出去的情况。还有,那些主要为了做好事不赚钱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也是同样不能担保的噢。要是说我们借钱的那个人找了个公司法人当担保,那我们得先搞清楚这个公司法人到底算哪种类型。
专业解答你要是遇到保险代理人借了你的钱却不还的话,别怕。咱们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找他把欠款给要回来。这个条款告诉我们,只要保险代理人没理由地从咱这儿拿走了钱(也就是借款),那咱就有权让他还钱。当然,前提是满足这条文中所说的三个条件之一才行。具体来说,就是咱得有证据来证明咱确实借给了他钱,比如借款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之类的;而且还要证明他没按照约定的时间还给咱。
专业解答首先给大家科普下法律小知识,根据我们国家的《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条的规定,你保证合同其实不只是那种专门签好的合同,它还可以出现在主债权债务合同里面的保证这一部分。比如说如果第三个人自己主动地用书面形式跟债权人说要做保证的话,然后债权人也接受了这个保证并且没提什么意见的话,那这个保证合同就算是成立。
专业解答你要是有人欠了你钱却死活不肯给的话,你就可以去法院申请让他们的东西被冻结起来,也就是我们说的财产保全。想申请的话,你得先准备个担保物,如果没有的话,法院是不会给你批准的。而且法院在紧急情况下,比如发现对方可能会把财产转移走或者躲债之类的,他们就得在48小时之内做出决定。一旦法院决定要采取保全措施,那就要马上开始执行了。
专业解答在法律这事上来讲要是你被别人找去当担保人的话,其实可以选择做一般的保证人或者说是连带责任保证人。简单来说如果你们签的那个借款协议里面白纸黑字地写明了担保人和借款人得一起承担还债的责任,那这个担保人就是连带责任保证人。但是,要是这份协议里面关于保证方式这块儿啥都没说或者说说的不清楚确切,那担保人就要按照一般的保证人来承担他们的责任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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