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农村土地使用证涉及集体土地,当登记在一方名下且婚后双方共同经营管理时,经营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进行分割。
(2)对于土地权益本身的分割,若双方都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向发包方申请分割土地承包经营权。
(3)若一方并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常不能分割土地承包经营权,但能分割土地经营收益。
(4)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结合土地承包合同、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进行判决。
提醒:
离婚分割农村集体土地相关权益情况复杂,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员进一步分析。
(一)若土地使用证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双方共同经营管理,离婚时可分割经营收益。
(二)双方均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向发包方申请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分割。
(三)一方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分割土地承包经营权,但可分割土地经营收益。
(四)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向法院起诉,法院根据土地承包合同、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农村土地使用证大多涉及集体土地,离婚分割规则如下:
1.土地使用证虽登记在一人名下,但婚后双方共同经营,收益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可分割。
2.双方都是本村集体成员,可向发包方申请分割土地承包经营权;一方不是的,不能分割经营权,但可分割经营收益。
3.双方协商不成,可起诉,法院会结合承包合同和经营情况判决。分割要保障双方权益。
结论:
农村土地使用证涉及集体土地,离婚分割时,婚后共同经营收益可分割;双方均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申请分割土地承包经营权,一方非本村成员一般不能分割经营权但可分割收益;协商不成可起诉,法院依多种因素判决。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权益受法律保护。对于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相关权益,婚后共同经营管理产生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理应进行分割。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需考虑成员身份,若双方都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基于集体土地的集体属性,可向发包方申请分割。一方非本村成员时,由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殊性,通常不能分割,但经营收益的分割不受此限。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法院会综合土地承包合同、实际经营情况等进行公平判决,以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如果您在农村土地使用证离婚分割方面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精准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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