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甘肃法律咨询 > 兰州法律咨询 > 兰州物业纠纷法律咨询 > 小区公共区域的使用权归谁?

小区公共区域的使用权归谁?

pub****640 甘肃-兰州 物业纠纷咨询 2025.07.18 15:47:44 451人阅读

小区公共区域的使用权归谁?

其他人都在看:
兰州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兰州房产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5775866888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四川-南充 咨询解答:47940条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规定,小区公共区域的使用权归属问题可以这样理解:首先,小区内的公共区域(如绿地、道路、健身设施等)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这主要依据《民法典》第274条,建筑区划内的公共场所、公用设施等属于业主共有。在实际使用中需要注意几点:
1. 单个业主不能独占使用公共区域
2. 物业公司只是受委托管理,无权擅自处置
3. 重大使用决策需要业主共同决定如果遇到具体纠纷,建议:
1. 先查看购房合同和物业合同中的相关约定
2. 收集现场照片等证据
3. 通过业委会或业主大会协商解决需要特别提醒的是,现在很多小区存在私自占用公共区域的情况,比如私装地锁、圈占绿地等,这些都是不合法的。如果您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先向物业反映,必要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具体到您的情况,建议先明确争议区域的性质和权属,再采取相应措施。如果需要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可以补充说明纠纷细节。

2025-07-18 15:51:34 回复
咨询我
15555555523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浙江-杭州 咨询解答:486196条

小区公共区域使用权归全体业主。这是法定的,像小区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等都属于公共区域。若有个别业主或其他方擅自占用,就侵犯了全体业主权益。解决方案是业主可先内部沟通协商,让占用者停止侵权;若协商不成,可通过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采取进一步措施,比如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2025-07-18 15:48:41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 小区商铺门口空地的使用权,归谁?

    专业解答商铺前空地多属全体业主共有,特别是内部地段。若门面直接临街,则归国家所有。若已作为小区公共附属设施并分摊至每位业主,则归业主共有。具体归属需参考《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地方法律。

    2024.07.05 6268阅读
  • 住宅小区土地使用权归谁?

    专业解答住宅小区土地使用权属于全体业主,商品房或住宅小区的地皮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屋的所有权是属于购房个人的。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至于开发商是不是将物业服务用房的建设费用分摊到全体业主身上,在所不问。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电梯、水箱属于业主共有。

    2024.09.09 121539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