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门面房租给乙方,他没有签合约,只交了1万元押金,现在不想租了,押金不退给他,我会付什么法律责任吗?
没签合约,押金性质不明确。若押金是为保证租赁达成,不想租且没签合同,可能需退还。不然对方主张,可能面临退还押金及支付利息的责任。解决方案:和对方协商,说明不租原因,争取部分退还押金,若协商不成,可让对方走法律途径,由裁判决定退多少。
2025-07-07 13:13:03 回复律师解析 不合理。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 《民法典》第四百零五条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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