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不加刑原则,指的是当第二审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起上诉的案件进行审理时,绝对不可以加重被告人所应承担的刑罚。这里的“不得加重刑罚”,具体而言,既不能增加新的罪名让被告人承担,也不能无端地延长被告人的刑期等。
再审不加刑原则,是说人民法院依据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进行重新审判时,除了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这种情况之外,必须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同样不能加重原审被告人的刑罚。
在实际应用这些原则时,一定要严格依照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来操作。就像在上诉案件里,如果仅仅是被告人一方提起了上诉,那么二审法院就绝对不能加重被告人的刑罚。而在再审案件中,除非是检察院抗诉从而引发改判并加重刑罚的情况,其他的再审情形通常都不允许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比如说,一审判决被告人有期徒刑5年,被告人随后上诉了,按照上诉不加刑原则,二审法院就不能把刑期改成6年,也不能增加其他的处罚措施。要是进入了再审程序,除非有检察院抗诉,一般都应该维持原判,或者对被告人从轻、减轻处罚,绝对不能加重其刑罚。
上诉不加刑原则,就是说二审人民法院在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起上诉的案件时,不能给被告人增加刑罚了。再审不加刑原则,是指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的案件,除了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情况之外,得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也不能加重原审被告人的刑罚。
用的时候,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来。像在上诉案件里,如果只有被告人一方上诉,那二审法院可不能加重他的刑罚,像不能新增罪名了,也不能把刑期给延长了之类的。在再审案件中,除了检察院抗诉导致要改判加重刑罚这种情况,其他的再审情形一般都不能给被告人加重刑罚。
比如说,一审判决被告人有期徒刑5年,被告人上诉了,那二审法院就得遵循上诉不加刑原则,不能把刑期改成6年,也不能增加其他的处罚。要是进入了再审程序,除非是检察院抗诉,不然一般都得维持原判或者从轻、减轻处罚,可不能加重刑罚。
上诉不加刑原则指的是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被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起上诉的案件时,不能对被告人的刑罚予以加重。再审不加刑原则是说人民法院依据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案件时,除了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情况外,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裁定,不能加重原审被告人的刑罚。
在实际应用中,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来执行。对于上诉案件,只要是被告人一方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就不能加重其刑罚,像不能新增罪名、不能延长刑期等情况都不允许。而在再审案件中,除了因检察院抗诉而导致改判加重刑罚之外,其他的再审情形通常也不能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比如,一审判决被告人有期徒刑5年,被告人上诉后,二审法院应当遵循上诉不加刑原则,不能把刑期改成6年或者增加其他处罚。要是进入了再审程序,除非有检察院抗诉,一般应该维持原判或者对刑罚进行从轻、减轻处理,而不能加重刑罚。
上诉不加刑原则与再审不加刑原则是刑事诉讼中的重要原则,旨在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在上诉案件中,这一原则的意义在于防止二审法院因上诉而对被告人进行不利的加重处罚。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依法享有上诉的权利,而二审法院必须严格遵守不得加重被告人刑罚的规定。这不仅体现了法律对被告人上诉权的尊重,也避免了因上诉而可能导致的司法不公。例如,一审判决被告人有期徒刑5年,被告人上诉后,二审法院不能随意将刑期增加到6年或添加其他更严厉的处罚措施。这确保了被告人在上诉过程中不会因上诉行为而面临更不利的后果,保障了其诉讼权利的平等性和公平性。
再审不加刑原则同样重要。当案件进入再审程序时,除了人民检察院抗诉导致改判加重刑罚的情况外,一般应依法作出判决或裁定,不得加重原审被告人的刑罚。这是为了防止再审程序成为加重被告人刑罚的途径,维护司法的稳定性和公平性。比如,一审判决被告人有罪且判处一定刑罚,在再审过程中,若没有检察院的抗诉,通常应维持原判或者根据具体情况从轻、减轻处罚,而不能违背该原则而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总之,上诉不加刑原则和再审不加刑原则在刑事诉讼中起到了重要的制衡作用,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的公平与权威。
上诉不加刑原则,就像是给被告人加了一把“护身符”。啥意思?就是第二审的人民法院在审判那些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起上诉的案子时,可不能随便给被告人加刑了。不能说人家上诉了,就把人家的刑罚给加重了,这可不行。
再审不加刑原则,就好比是给再审案件设定了一个“底线”。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案子的时候,除了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情况之外,就得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可不能把原审被告人的刑罚给加重了。
在实际适用的时候,那可得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来。就拿上诉案件来说吧,要是只有被告人一方上诉,那二审法院就绝对不能给人家加刑,啥罪名增加了、刑期延长了,这些都不行。再看再审案件,除了检察院抗诉导致要改判加重刑罚的情况外,其他的再审情形一般都不能给被告人加重刑罚。
比如说,一审判决被告人有期徒刑5年,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诉了,那二审法院就得遵守上诉不加刑原则,可不能把刑期改成6年,也不能增加其他的处罚。要是进入了再审程序,除非检察院抗诉了,不然一般都得维持原判或者从轻、减轻处罚,绝对不能加重被告人的刑罚,这就是这两个原则的重要之处。
专业解答上诉不加刑原则通常适用于刑事诉讼案件。被告人或其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二审法院需要遵循该原则,不能加重刑罚。但如果存在检察院抗诉或自诉人上诉的情况,该原则就不适用了。
专业解答“上诉不加刑”原则只适用于被告人上诉的案件。如果是检察机关抗诉或自诉人上诉,不受此限制。如果原判认定事实无误,只是罪名有误,可以变更罪名,但不得加重刑罚。如果原判数罪并罚,不得加重已执行的刑罚或单罪刑罚。
专业解答上诉不加刑原则,是指在被告人提起上诉的案件中,二审法院不得对被告人加重原判刑罚的一项审判原则。这一原则设立的目的在于保障被告人的上诉权,让其没有后顾之忧。不过,要是检察机关或自诉人提出上诉,该原则就不适用了,因为这是为了维护司法公正和被告人的权益。
专业解答上诉不加刑原则在二审中适用,被告人上诉后,除非检察院提出加重指控且法院认可,二审法院不能加重原判刑罚。这原则保障了被告人上诉的权利,防止上诉带来不利影响。
专业解答在民事诉讼中,二审法院不会加重上诉人的惩罚。在上诉期间,被上诉人可以请求上级法院进行重审,二审法院会全面审查原判,包括一审判决是否存在事实认定错误或适用法律错误等情况。如果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存在错误,可能会作出对上诉人不利的判决,但这并不是为了加重惩罚上诉人,而是为了确保判决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律师解析 主刑与附加刑在适用上有夏利不同: 一、性质不同 主刑亦称基本刑或本刑,是对犯罪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附加刑,指刑法规定,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 二、种类不同 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三、特点不同 主刑只能独立适用。附加刑既能独立适用,也能附加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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