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2006年时宅基地拆迁,现还没有签属安置协议
参考补偿方案,实际评估,可以调查取证征收的合法性,具体情况详细沟通给您建议
2025-06-26 09:31:13 回复
关于您提到的2006年宅基地拆迁至今未签订安置协议的情况,我理解您可能比较着急。这种情况确实比较特殊,需要具体分析几个关键点:首先,要看当时拆迁项目的性质。如果是政府主导的征收项目,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程序完成后应当及时签订补偿协议。如果拖了18年还没签协议,可能存在程序上的问题。建议您先做这几件事:
1. 找出当年收到的所有拆迁文件,特别是征收决定、补偿方案等
2. 确认这些年是否有人来协商过补偿事宜
3. 了解现在这块地的使用情况如果确实是政府项目但一直没解决,可以尝试向当地自然资源部门申请信息公开,了解项目具体情况。如果发现程序违法,还可以考虑通过行政复议或诉讼来维权。考虑到时间跨度较长,建议尽快处理。如果需要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可以带着相关材料来当面咨询。
专业解答宅基地使用权不因他人在宅基地上建房的事实而发生转移。根据补偿安置办法,被腾退人指腾退范围内的宅基地批准文件上记载的宅基地使用权人。户的安置办法亦对被安置人口,宅基地认定,腾退补偿作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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