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准备买一套二手房 当时询问水电时,房东说有水卡电卡可过户,交了一万定金,过后发现无独立用水,需按人头均摊,合同可解除吗?定金能否要回
您好,这种情况需要结合具体合同条款来分析。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如果房东在交易过程中对房屋重要情况作了虚假陈述,可能构成违约或欺诈。从您描述来看,用水方式是影响房屋使用价值的重要因素。如果房东明确承诺可过户却隐瞒了实际需分摊用水的情况,这可能构成重大误解或欺诈。建议您:1. 先仔细查看合同中对房屋附属设施的约定条款
2. 收集房东当时承诺的相关证据(如社交软件记录等)
3. 与房东协商解除合同,要求返还定金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住建部门投诉或通过诉讼解决。这类案件胜诉可能性较大,但建议先尝试友好协商。需要的话可以帮您起草一份律师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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