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没按手印不意味着构成诈骗行为,借条效力不以按手印为必要条件,签名或盖章均可使借条生效。判断诈骗与否的关键在于行为人有无非法占有目的,是否用欺骗手段让对方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
若出具借条时借款人有还款意愿且如实告知借款用途,之后因客观原因无法还款,这属于民间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而若借款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得出借人借款,如编造虚假借款用途,拿到钱后挥霍或逃匿,即便有借条也可能构成诈骗。
建议出借人在借款时,详细了解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和还款能力,保留相关证据。遇到疑似诈骗情况,及时收集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律分析:
(1)借条按手印并非生效的必要条件,签名或盖章同样能让借条具备法律效力。
(2)判断是否构成诈骗,核心在于行为人有无非法占有目的,是否运用欺骗手段使对方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
(3)若出具借条时借款人有还款意愿且如实告知借款用途,之后因客观原因无法还款,属于民间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
(4)若借款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得借款,如编造虚假用途,拿到钱后挥霍或逃匿,即便有借条也可能构成诈骗。由此可见,借条没按手印和是否构成诈骗无直接联系。
提醒:
判断借贷行为是否构成诈骗较复杂,不同案情对应不同解决方案,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明确借条生效要素,借条签名或盖章就可生效,没按手印不影响其效力,不必因未按手印就担忧借条无效。
(二)判断是否诈骗要关注借款人主观目的和行为,若借款时如实告知用途且有还款意愿,之后因客观原因无法还款,按民间借贷纠纷处理,出借人可通过协商、诉讼等方式追讨欠款。
(三)若借款人虚构事实骗得借款后挥霍或逃匿,即便有借条也可能构成诈骗,出借人应及时报警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1.借条没按手印不影响其效力,签名或盖章都能让借条生效,没按手印不算诈骗行为。
2.判断诈骗关键看有无非法占有目的,是否用欺骗手段让对方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若借款时如实告知情况且有还款意愿,之后因客观原因无法还款,属民间借贷纠纷。
3.若以虚构事实骗钱,拿到钱后挥霍或逃匿,即便有借条也可能构成诈骗。借条没按手印和是否构成诈骗无直接关联。
结论:
借条没按手印不算成立诈骗行为,借条效力不受是否按手印影响,诈骗判定关键在于是否有非法占有目的和欺骗手段。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借条签名或盖章均可生效,按手印并非必要条件。判断是否构成诈骗,重点在于行为人是否有非法占有目的,是否采用欺骗手段让对方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若借款人出具借条时有还款意愿且如实告知借款用途,后续因客观原因无法还款,属于民间借贷纠纷。但如果借款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得借款,如编造虚假借款用途,拿到钱后挥霍或逃匿,即便有借条也可能构成诈骗。所以,借条没按手印和是否构成诈骗没有直接联系。如果遇到借条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有效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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