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结论:
股权变更登记分内部登记(股东名册变更)和外部登记(工商登记机关变更登记),内部登记是股权变动生效要件,外部登记具有对抗效力。
法律解析:
在内部关系上,股东名册变更对股权变动至关重要。当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一旦出让人把受让人信息记载于股东名册,受让人便取得股东资格,能够向公司主张股东权利;若未进行内部登记,受让人则无法以股东身份向公司主张权利。而在外部关系方面,工商登记变更能产生对抗效力。因为工商登记信息具备公示公信力,第三人可据此判断股权归属。若股权转让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就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若原股东将已转让股权再次转让给善意第三人并完成工商登记,善意第三人可取得股权,受让人只能向原股东索赔。在处理股权变更问题时,务必要重视这两种登记的不同作用。如果在股权变更登记方面遇到复杂情况或有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05-31 12:33:04 回复
咨询我
1.股权变更登记分两种,内部登记是公司股东名册变更,外部登记是工商登记机关的变更。
2.内部关系上,股东名册变更是股权变动生效条件。转让合同生效,出让人将受让人信息记入名册,受让人取得股东资格,能向公司主张权利;未登记则不能。
3.外部关系上,工商登记变更有对抗效力。登记信息具公信力,第三人据此判断股权归属。未办变更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若原股东再转让且办登记,善意第三人获股权,受让人可向原股东索赔。
2025-05-31 12:17:50 回复
咨询我
1.股权变更登记包括内部登记(公司股东名册变更)和外部登记(工商登记机关变更登记),二者在股权变更中发挥不同作用。内部登记是股权变动生效要件,外部登记有对抗效力。
2.内部登记方面,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出让人把受让人信息记载于股东名册,受让人取得股东资格并能向公司主张权利。若未进行内部登记,受让人无法以股东身份向公司主张权利。所以出让人应及时完成股东名册变更。
3.外部登记方面,工商登记信息具公示公信力,第三人依此判断股权归属。若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若原股东二次转让股权给善意第三人并完成工商登记,善意第三人取得股权,受让人只能向原股东索赔。因此受让人应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避免损失。
2025-05-31 11:50:17 回复
咨询我
(一)对于转让股权的股东,在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应及时将受让人姓名或名称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保障受让人取得股东资格。
(二)受让人要督促公司尽快完成股东名册变更登记,以便能顺利向公司主张股东权利。同时,也要关注工商登记变更情况,防止原股东将已转让股权再次转让给善意第三人。
(三)公司应重视股东名册的管理和更新,在股权发生变动时,及时准确进行内部登记。对于工商登记变更,公司也应积极配合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在股权交易中,该条可类比适用于善意第三人取得股权的情况。
2025-05-31 11:25:16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股权变更登记分为内部登记与外部登记,内部登记是公司内部股东名册的变更,外部登记是工商登记机关的变更登记。
(2)在内部关系上,股东名册变更为股权变动生效要件。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公司将受让人信息记载于股东名册,受让人取得股东资格并能向公司主张股东权利。若未内部登记,受让人无法以股东身份向公司主张权利。
(3)在外部关系上,工商登记变更有对抗效力。工商登记信息有公示公信力,第三人可据此判断股权归属。若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如原股东再次转让已转让股权给善意第三人并完成工商登记,善意第三人取得股权,受让人只能向原股东索赔。
提醒:进行股权转让时,要及时办理内部登记和外部登记,避免因登记缺失导致权益受损,不同情况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分析。
2025-05-31 10:46:1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