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合同有效且无履行障碍的房屋买卖,买卖双方都应遵循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当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如卖方违约,买方要求过户;买方违约,卖方要求付款并承担违约后果。
(二)当出现房屋被司法查封、第三人善意取得房屋所有权、房屋灭失等客观履行不能的情况,或者继续履行会显失公平、造成不合理结果时,继续履行合同存在困难,法院可能会判决违约方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1.房屋买卖能否继续履行要依据具体情况判定。若合同有效且无履行障碍,通常应继续履行。买卖双方任一方违约,另一方都有权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相应责任,比如卖方违约时买方要求过户,买方违约时卖方要求付款。
2.不过存在多种导致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形。客观上如房屋被司法查封、第三人善意取得所有权、房屋灭失等,会让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另外,若继续履行会显失公平或产生不合理结果,法院可能不支持继续履行,而是判决违约方赔偿损失。
3.解决措施与建议:签订合同前,双方要充分了解房屋状况,避免陷入无法履行的情况。遇到一方违约,另一方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及时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保障自身权益。
结论:
房屋买卖能否继续履行要依具体情况判断,符合条件原则上应继续履行,存在特定情形则可能无法继续履行。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且不存在履行障碍时,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若卖方违约不想卖房,买方有权要求其继续配合完成过户等手续;若买方违约不支付房款,卖方也能要求其继续支付并承担违约责任。然而,若出现房屋被司法查封、第三人善意取得房屋所有权、房屋灭失等客观上无法履行的情况,或继续履行会显失公平、造成不合理结果,法院可能不支持继续履行,而是让违约方承担赔偿损失等责任。如果您在房屋买卖中遇到相关问题,不知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法律分析:
(1)房屋买卖是否继续履行,关键看合同有效性与履行障碍情况。当合同有效且无履行阻碍时,继续履行是原则要求。
(2)若卖方违约不想卖房,买方有权利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包括配合办理过户等必要手续。反之,若买方违约不支付房款,卖方同样能要求其继续支付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3)不过,存在特殊情形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如房屋被司法查封、第三人善意取得房屋所有权、房屋灭失等客观上无法履行的情况。并且,若继续履行会显失公平或带来不合理结果,法院可能不支持继续履行,而是让违约方承担赔偿损失等责任。
提醒:房屋买卖中遇履行问题需具体分析,不同情况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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