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法律工作二十余年,专注于刑事案件办理,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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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春成律师,北京律师协会会员,主要执业领域为刑事辩护、民商事争议解决。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协行业发展与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委员。林春成律师先后担任北京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等法律顾问,担任山东某普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五分钟法学院”劳动法主讲人,服务某国企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北京某某技术有限公司,某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为客户提供详尽的日常咨询服务,处理公司日常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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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附带民事诉讼中,按规定只能就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索赔,比如因人身权利受侵犯的医疗费、财物被毁坏的经济损失等,不要提出精神损失赔偿请求。
(二)若想获得精神损害赔偿,可在刑事诉讼结束之后,以独立的民事诉讼程序进行主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1.附带民事诉讼通常不能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其赔偿范围限定于因人身权利受犯罪侵犯或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所遭受的物质损失。这是由附带民事诉讼的性质决定的,它主要是为了弥补犯罪行为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
2.不过,在民事侵权领域,精神损害是可以获得赔偿的。若被害人希望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可在刑事诉讼结束之后,另行提起独立的民事诉讼。通过这一程序,被害人能够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3.建议被害人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先明确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若有精神损害赔偿需求,合理规划诉讼流程,在刑事诉讼结束后及时提起独立民事诉讼,以保障自身权益。
结论:
附带民事诉讼一般不能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可在刑事诉讼结束后另行提起独立民事诉讼。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规定,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害人仅能就因人身权利受犯罪侵犯或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所遭受的物质损失进行索赔,明确将赔偿范围限定为物质损失。这是由于附带民事诉讼的性质主要是弥补犯罪行为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而在民事侵权领域,精神损害是可以获得赔偿的。所以,如果被害人想获得精神损害赔偿,需在刑事诉讼结束后,通过另行提起独立的民事诉讼程序来实现。若您在附带民事诉讼或精神损害赔偿方面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法律分析:
(1)附带民事诉讼中,赔偿范围通常限定为物质损失。当被害人的人身权利被犯罪侵犯或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导致物质损失时,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尽管在民事侵权领域精神损害能获得赔偿,但附带民事诉讼性质决定其主要是弥补犯罪行为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
(3)若被害人想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可在刑事诉讼结束后,另行提起独立的民事诉讼来请求该项赔偿。
提醒:
附带民事诉讼有赔偿范围限制,若涉及精神损害赔偿需把握好诉讼时机和方式,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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