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工伤死亡职工配偶不到55岁且有其他生活来源时,不能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不过能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取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按照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来计算。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标准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这两项补助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因职工工伤死亡给家庭带来的经济压力。
(3)若配偶不到55岁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可按职工本人工资的40%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这体现了对特殊情况配偶的保障。
提醒:
工伤赔偿计算复杂,不同情况赔偿标准有差异,建议遇到相关问题时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配偶不到55岁且有其他生活来源时,可向工伤保险基金申请领取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申请时准备好工伤认定决定书、死亡证明等相关材料,按流程办理。
(二)若配偶不到55岁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应先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拿到鉴定结果证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后,按职工本人工资的40%申请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1.工伤死亡职工配偶不到55岁且有其他生活来源,一般不能按月领供养亲属抚恤金,但能从工伤保险基金获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是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
2.若配偶不到55岁却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可按职工本人工资40%按月领供养亲属抚恤金。
结论:
工伤死亡职工配偶不到55岁且有其他生活来源,不能按月领供养亲属抚恤金,但可获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可按职工本人工资40%按月领供养亲属抚恤金。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伤死亡职工配偶申请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是有条件的。当配偶不到55岁且有其他生活来源时,不符合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条件。不过,其能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得丧葬补助金,标准是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以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而若配偶虽不到55岁,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就可以按职工本人工资的40%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如果大家在工伤赔偿等方面遇到复杂问题,或对自身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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