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面临帮信罪获利认定问题,可自行梳理相关业务的收入情况,区分正常业务获利和帮信行为获利。
(二)保留好各类交易的证据,如转账记录、交易凭证、聊天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证明获利的来源和性质。
(三)仔细核算成本支出,准备好成本支出的相关证据,在认定获利时合理排除正常业务的成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里虽然未明确获利认定方式,但获利是认定情节严重的重要考量因素。
帮信罪认定获利要结合实际情况。
一是直接报酬属获利,像提供技术、结算服务拿到的工资、服务费等金钱收益。
二是以物抵债算获利,上游犯罪人用物品抵费用,物品折算价值就是获利。
三是多次帮助累计算,每次获利都要累加,但要排除正常业务成本。
司法认定获利需依据转账、交易、聊天记录等证据。
结论:
帮信罪中认定获利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包括直接报酬、变相利益等,多次帮助需累计数额,同时排除合理成本,认定要依据相关证据。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帮信罪获利通常指因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获得的财产性利益。直接报酬收入,像提供技术支持、支付结算服务后得到的工资、服务费等金钱收益属于获利。以物抵债这种变相获取的利益,物品折算价值也算获利。多次帮助行为的获利数额需累计计算。不过,正常业务往来中的合理成本支出要排除在外。在司法实践里,相关的转账记录、交易凭证、聊天记录等可作为认定获利的证据。如果在帮信罪获利认定方面存在疑问或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帮信罪中获利认定需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获利指行为人因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获得的财产性利益。
直接报酬收入、以物抵债等变相利益以及多次帮助行为累计数额都属于获利范围,但需排除正常业务合理成本。在司法实践中,需依据转账记录、交易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来认定。
为准确认定帮信罪获利可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严格审查证据真实性与关联性,确保所依据的证据能真实反映获利情况。二是准确区分正常业务成本与获利,避免误判。三是对多次帮助行为获利计算应严谨规范,保证累加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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