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1\\\\\\\,但未告知业主,:前期合同到期后物业与开发商续签?
[律师回复]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物业与开发商续签但未告知业主,这种情况涉及多方面的法律问题,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合同续签的有效性
通常情况 :在前期物业管理阶段,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建设单位(开发商)有权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所以如果前期合同到期,开发商在业主大会尚未成立、未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情况下,是可以与原物业服务企业续签合同的,续签合同一般是有效的。
特殊情况 :如果小区已经成立了业主大会并且业主大会已经选聘了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此时开发商再与原物业续签合同则属于无权处分行为,该续签合同可能会被认定无效。
未告知业主的法律后果
业主知情权 :业主对物业相关事项享有知情权。物业与开发商续签合同这一重要事项未告知业主,侵犯了业主的知情权。业主有权要求物业或开发商提供合同的相关内容,了解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关键信息。
业主救济途径 :
协商解决 :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开发商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其提供合同信息,并就未告知的行为进行说明。
行政投诉 :业主可以向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违规行为责令改正。
法律诉讼 :如果协商和行政投诉都无法解决问题,业主可以以侵犯知情权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和开发商公开合同内容,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因未告知行为给业主造成了实际损失)。
业主的应对措施
推动成立业主大会 :业主可以积极推动小区成立业主大会,通过业主大会来决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从而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业主大会有权决定是否认可开发商与物业续签的合同,如果不认可,可以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监督物业服务质量 :无论合同续签是否告知业主,业主都应关注物业服务质量。如果物业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业主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要求物业整改,甚至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更换物业服务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