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仲裁开庭后的裁决时间,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3条规定,仲裁庭一般应在开庭后45日内作出裁决。复杂案件经审批可延长15日,所以最迟不超过60天。实践中,如果案情简单、证据充分,有些地区仲裁委可能在2-3周内就会出结果。但具体时间还要看当地仲裁委的案件量和工作效率。建议您:
1. 开庭时可以向仲裁员询问大概的结案时间
2. 保持手机畅通,裁决书通常会电话通知领取
3. 如果超过60天仍未收到裁决,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裁决书送达后,如果对结果不满意,可以在15日内向法院起诉。需要的话,可以帮您查下当地仲裁委的近期结案周期作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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