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一般拒绝取保候审的理由包括可能实施新犯罪、有危害国安等秩序的现实危险、可能毁灭证据等干扰司法、可能打击报复、企图自杀或逃跑,以及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法律解析:在司法实践中,是否准予取保候审需要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若犯罪嫌疑人存在可能实施新的犯罪,如已有证据显示其准备或已着手实施犯罪,司法机关为避免其继续危害社会,会拒绝取保候审。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现实危险的,像曾有相关危害行为或流露危险意图,为维护社会稳定,也不会准予。当犯罪嫌疑人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可能对被害人等实施打击报复,或者企图自杀、逃跑时,为保证司法程序顺利进行和相关人员安全,通常也会拒绝。对于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暴力犯罪致人重伤死亡等情况,因其社会危害性大,一般也不予取保候审。如果对取保候审相关法律问题存在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解答。
法律分析:
(1)司法机关拒绝取保候审主要基于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考量。当有证据表明其可能实施新的犯罪,意味着对社会安全存在潜在威胁,所以不予取保候审。
(2)若犯罪嫌疑人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曾有相关危害行为或流露危险意图,为保障社会稳定,会拒绝其取保候审申请。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串供,会影响司法程序的正常进行和公正审判,这种情况下也不会准予取保候审。
(4)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可能性存在时,为保护相关人员安全,司法机关会拒绝取保候审。
(5)有企图自杀或逃跑的迹象,如曾有逃跑行为或流露自杀想法,难以保证其能配合司法程序,也会被拒绝取保候审。另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本身犯罪情节就较为严重,通常也不会被准予取保候审。
提醒: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需符合法定条件,若涉及可能导致拒绝的情形,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对于嫌疑人自身,若想争取取保候审,要证明自己不会实施新的犯罪,可提供相关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据或近期生活、工作安排等证明无作案时间和动机。
(二)证明自己不会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可提供过往良好行为记录、社区评价等。
(三)表明不会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串供,比如主动配合调查、不与同案犯私下接触等。
(四)说明不会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可写承诺书等。
(五)显示没有自杀或逃跑企图,如遵守监管规定、保持与监管人员联系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一般拒绝取保候审的理由如下:
一是有证据表明可能实施新犯罪,如已准备或着手。
二是存在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如有相关前科或流露危险意图。
三是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作证或串供,如有与同案犯沟通迹象。
四是可能报复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
五是有自杀或逃跑企图,如有逃跑行为或流露自杀想法。
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嫌疑人,如暴力犯罪致人重伤死亡,通常也会被拒绝。
拒绝取保候审通常基于犯罪嫌疑人存在较大社会危险性或犯罪情节严重。具体理由包括:
1.可能实施新犯罪,有证据证明其准备或已着手实施犯罪,为避免新危害发生拒绝取保。
2.存在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曾有相关危害行为或流露危险意图的情况,不适宜取保候审。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串供,与同案犯有沟通迹象会影响司法公平,不予以取保候审。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为保障相关人员安全拒绝取保。
5.企图自杀或逃跑,有逃跑行为或流露自杀想法,取保会增加追捕难度和社会不稳定因素。
6.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如暴力犯罪致人重伤死亡,此类情况通常拒绝取保候审。
建议司法机关严格审查,全面评估嫌疑人情况;对于符合取保条件但有风险的,可采取增加保证人、提高保证金等措施降低风险。
专业解答在申请取保候审未获批准之际,通常会告知申请人理由所在。这些理由可能涉及到嫌犯或者被告人身处社会环境中的潜在威胁、犯罪行为所带来的恶劣影响程度以及可能给证据的可信度及其完整性的保护带来不确定性等多方面问题。法庭抑或是调查机构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评估,以决定是否准许取保候审。
专业解答我国现行法律下,取保候审由司法机关根据案情决定。驳回申请会给出明确理由,如逃逸风险、破坏证据、干扰诉讼等。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司法机关需考虑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害性,以决定取保候审。
专业解答我国现行法律下,取保候审由司法机关根据案情决定。驳回申请会给出明确理由,如逃逸风险、破坏证据、干扰诉讼等。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司法机关需考虑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害性,以决定取保候审。
专业解答取保候审可能因多种原因被拒绝,如涉嫌重大刑事犯罪、行为人潜逃风险高、可能破坏证据或影响证人证词,以及不满足保证条件等。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可能销毁、篡改证据或干扰证人证言,司法机构常判定其不适合接受保证人候审。
专业解答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一般拒绝取保候审的理由是怎样的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律师解析 1、人民检察院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2、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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