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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买房构成侵占罪的情况有哪些

王* 青海-黄南 房屋买卖咨询 2025.03.29 12:08:41 456人阅读

借名买房构成侵占罪的情况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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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留好关键证据。实际出资人要妥善保管购房款支付凭证、贷款还款记录等,形成完整证据链,以证实是自己出资买房。

(二)明确约定内容。若仅有口头约定,可尝试通过录音等方式固定借名买房的约定内容,若有书面约定则更好。

(三)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发现登记人有侵占意图,要及时向其主张自己的权利,留存对方明确拒绝归还房屋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2025-03-29 16:30: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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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买房时,要是实际出钱买房的人能证实房子是自己掏钱买的,可登记人却违反约定想独吞房子不还,这可能就构成侵占罪。
得有借名买房这回事,双方有口头或书面约定。
实际出资人要拿出完整证据,像购房款支付凭证、贷款还款记录等,来证明钱都是自己出的。
登记人在实际出资人主张自己的权利后,明确不归还房屋,且数额较大(各地标准不同)。
侵占罪需实际出资人自己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究责任,且司法认定较复杂,要综合多方面证据。

2025-03-29 15:32: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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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借名买房时实际出资人能证明出资且登记人违背约定拒不归还房屋,可能构成侵占罪,需实际出资人自行提起刑事自诉追究责任,司法认定较复杂。
法律解析:
在借名买房的情况里,当存在借名买房的事实,有口头或书面约定为证,同时实际出资人凭借购房款支付凭证、贷款还款记录等完整证据链,证实全部购房资金由自己承担,房屋登记人在实际出资人主张自己的权利后明确拒绝归还房屋,且达到当地数额较大标准时,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侵占罪。侵占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类型,意味着实际出资人要自己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来维护权益。但司法实践复杂,不能仅依据某一项证据判定,而是要综合多方面证据来判断是否构成犯罪。要是遇到此类复杂的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会根据具体情况,提供专业准确的法律分析和解决方案。

2025-03-29 13:56: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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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买房中登记人违背约定将房屋据为己有且拒不归还,确实可能构成侵占罪。

1.认定构成侵占罪,需存在借名买房事实,有口头或书面约定,这是基础前提。
实际出资人还应提供完整证据链,像购房款支付凭证、贷款还款记录等,以此证明购房资金全部由其承担。
房屋登记人在实际出资人主张自己的权利后明确拒绝归还房屋,并且达到当地数额较大标准。

2.解决措施和建议:
实际出资人要注重证据收集,在借名买房时就应保留好各类相关凭证。
了解当地关于侵占罪数额较大的标准,评估是否符合条件。
若决定追究责任,及时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同时,在司法实践认定复杂的情况下,可寻求专业律师帮助,以更好地准备证据,争取合法权益。

2025-03-29 13:47: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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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借名买房中存在特定法律关系,借名买房事实是基础,口头或书面约定为该事实提供依据。
(2)实际出资人提供完整证据链至关重要,凭借购房款支付凭证、贷款还款记录等,才能有力证明资金来源。
(3)房屋登记人在实际出资人主张自己的权利后拒绝归还,且数额达到当地较大标准,满足这一条件才可能构成侵占罪。
(4)侵占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犯罪,实际出资人需自行提起刑事自诉,不过司法认定复杂,要综合多方面证据。

提醒:
借名买房有风险,事先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若遇纠纷,及时保留证据,必要时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2025-03-29 13:41:12 回复

对土地使用权人的使用权造成侵害。《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人,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当土地使用权受到侵犯时,土地使用权人有权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其权利,可以请求当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侵害人排除妨碍、停止侵害、返还土地、恢复土地原状、赔偿损失。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人违反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造成土地使用权人损失的,土地使用权人有权要求赔偿。但应当指出,这里的赔偿,已不是侵权赔偿问题,而属于违约赔偿。 具体步骤: 1、排除妨碍。当他人非法妨碍土地使用权人的权利行使时,土地使用权人可以请求排除妨碍,以保护土地使用权的正常行使。2、停止侵害。土地使用权人依法有权请求侵占其所使用土地的人立即停止侵害,以阻止产生损害或避免遭受更大的损害。请求停止侵害一般适用于已经对土地使用权进行了直接的侵害且侵害行为正在继续的情况。若未发生实际侵害,则不能请求停止侵害。3、返还土地。当侵害人侵占土地使用权人所使用的土地时,应当责令其返还给土地使用权人,以使其继续使用。4、恢复土地原状。他人对土地使用权人使用的土地状态加以破坏,如擅自在他人所使用的土地上取土、挖坑、排放污水等,属于损坏财产的侵权行为,侵害人应当恢复土地原状,以使土地使用权人继续使用土地。5、赔偿损失。在土地使用权人所使用的土地受他人的侵害造成财产损失时,土地使用权人可以依法请求侵害人进行赔偿以弥补其损失。赔偿损失的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简单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可以按照侵害财产所有权的赔偿标准加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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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借名买房是否构成侵占罪

    专业解答在司法实践中,借名购房一般不构成侵占罪。侵占罪是指行为人擅自占有他人委托保管的财物。而借名购房往往是双方协商后的结果。除非有证据表明借用人具有非法占有房屋的意图,并通过欺诈手段获得房屋,否则可能会被认定为侵占罪。但借名购房存在诸多法律风险,可能引发房产所有权争议纠纷。因此,在对待借名购房这种行为时,需要谨慎小心。

    2024.10.07 146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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