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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能否放弃追究违约责任

王** 新疆-乌鲁木齐 合同违约咨询 2025.03.25 16:34:36 478人阅读

合同中能否放弃追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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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合同的意思自治赋予双方自主约定的权利,在不触碰法律红线与公序良俗前提下,协商一致约定放弃追究违约责任是被法律认可的,这体现了对当事人意愿的尊重。
(2)法定可撤销情形是对当事人权益的保护。显失公平等情况使约定并非真实意思表示,受损方在时效内可申请撤销,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3)损害国家、集体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的约定无效,这是维护公共利益和他人权益的必要规定,确保合同约定在合法框架内。

提醒:
签订放弃追究违约责任条款要谨慎,确保出于真实意愿且公平合理,有疑虑可咨询法律专业人士。

2025-03-25 20:33: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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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能够约定放弃追究违约责任。基于意思自治原则,在双方协商一致,且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时,此约定有效。

为保障约定的有效性与稳定性,有以下建议:
1.
签订前务必充分了解自身权益和责任,全面评估放弃违约责任可能带来的影响。这有助于做出理性决策,避免盲目约定。

2.
仔细审查约定内容,确保不存在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等可撤销情形。双方应在平等地位上进行协商,保证条款合理公平。

3.
要确保约定不会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或第三人合法权益。若存在此类情况,约定将面临无效风险。

在签订相关条款时,应秉持谨慎态度,遵循真实自愿、公平合理原则,以有效防范潜在法律风险。

2025-03-25 20:00: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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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合同中可约定放弃追究违约责任,但有条件限制。
法律解析:
合同遵循意思自治,只要双方协商一致,且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放弃追究违约责任的约定即为有效。不过,要是存在显失公平、重大误解、欺诈、胁迫等法定可撤销情形,受损方在规定时效内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约定。而且若此约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合法权益,也可能被认定无效。签订这类条款时,要保证真实自愿、公平合理。在合同事务中,关于违约责任放弃约定的法律情况较为复杂。要是对相关内容存在疑惑,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保障自身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2025-03-25 19:11: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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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签订合同约定放弃追究违约责任时,双方要充分沟通,确保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一方被欺诈、胁迫等违背自身意愿的情况。
(二)对合同条款进行仔细审查,判断约定是否公平合理,防止出现显失公平的情形。
(三)签订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认该约定没有违反强制性规定,也未损害国家、集体及第三人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025-03-25 18:52: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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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里能约定放弃追究违约责任。基于意思自治,双方谈好且不违法、不悖公序良俗,约定就有效。

2.要是有显失公平等法定可撤销情况,受损方在时效内可请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此约定。

3.若约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权益,可能会被认定无效。签这类条款要真实自愿、公平合理,以防法律风险。

2025-03-25 18:04:08 回复

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第十九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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