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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二十三岁跟十七岁女孩处对象,发生过关系,如果她家人告我,我要负法律责任吗?

ask****837 山西-临汾 其他咨询 2018.03.09 23:13:15 2984人阅读

我二十三岁跟十七岁女孩处对象,发生过关系,如果她家人告我,我要负法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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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北京-丰台区 咨询解答:4891条

你好,自愿发生关系的话,不需要承担责任

2018-03-10 08:11:47 回复

需要根据具体的伤情等综合判断,如被行政拘留,对拘留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您好,关于把钱借给七十岁的老人,她不还,能告她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即使是将钱借给七十周岁的老人的情形,符合法律规定的,老人不按约定偿还的,作为债权人与老人协商无效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判决老人按约定偿还债务,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


首先,该案中的当事人在婚姻存续期间出轨,已经严重违反道德规范属于对家庭的背叛和不忠。但是,法律保护公民具有离婚自由的权利。也就是说,该案例的当事人提出离婚是其自由选择的权利范围。
  
其次,该案例的提问者,如果同意离婚,那么双方可以采取协议的方式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0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再次,如果提问者不想离婚,可以拒绝女方的离婚请求。那么女方只能采取诉讼的方式离婚,提问者可以在传讯的时候表明自己不想离婚的意图,并提供双方情感没有破裂的证据。因为,判决双方离婚的唯一前提条件就是双方感情已经破裂确实无法在一起生活。
  另外,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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