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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发生效力的法律判决追诉期是多久

逯** 辽宁-本溪 判决执行咨询 2025.03.18 08:38:45 437人阅读

对发生效力的法律判决追诉期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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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裁判文书生效后申请执行期限,若想申请执行,要留意这个期间是二年。计算方式有三种情况:法律文书规定了履行期间,从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算。在此期间内及时申请执行,保障自身权益。
(二)对于刑事案件追诉时效,依据法定最高刑不同而不同。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追诉时效是五年;法定最高刑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追诉时效为十年;法定最高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追诉时效是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追诉时效是二十年。若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要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2025-03-18 13:42: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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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裁判文书生效后申请执行期限:申请执行期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最后一日起算;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届满日起算;未规定履行期的,从文书生效日起算。

2. 刑事案件追诉时效: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追诉期五年;五年以上不满十年,追诉期十年;十年以上,追诉期十五年;无期徒刑、死刑,追诉期二十年。若二十年后须追诉,要报最高检核准。

2025-03-18 13:42: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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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裁判文书生效后申请执行期限为二年,刑事案件追诉时效根据法定最高刑不同分别为五年、十年、十五年、二十年,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法律解析:
对于申请执行期限,依据法律规定,申请执行期间为二年。计算方式分三种情况: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最后一日起算;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算。在刑事案件追诉时效方面,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是五年;法定最高刑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若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要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若你在执行期限或追诉时效方面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03-18 12:22: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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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律对裁判文书申请执行期限和刑事案件追诉时效有明确规定。申请执行期限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届满日起算,未规定履行期间则从生效日起算。刑事案件追诉时效根据法定最高刑不同而有差异,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五年以上不满十年的经过十年,十年以上的经过十五年,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特殊情况须最高检核准。
2. 解决措施和建议:当事人应及时关注裁判文书履行期限,在申请执行期限内尽早申请执行,避免逾期丧失权利。对于刑事案件,司法机关需严格依据追诉时效规定决定是否追诉,同时公民发现犯罪行为应及时报案,以保障法律的有效实施和社会公平正义。

2025-03-18 10:52: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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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申请执行期限方面,申请执行期间为二年。计算方式分三种情况,若法律文书规定了履行期间,从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若规定分期履行,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若未规定履行期间,则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算。
(2)刑事案件追诉时效根据法定最高刑不同而有所不同。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五年;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为十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为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为二十年。若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提醒:
申请执行和刑事案件追诉都有时间限制,超过期限可能会丧失权利。不同案件情况复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3-18 08:57:52 回复

一.效力待定合同追认的时间《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确定追认的期限不论对行为人还是相对人来说都是十分必要的,因为该效力待定行为是否有效决定于本人是否予以追认,如果不给本人的追认权以一定期限的约束,就可能发生本人无限期拖延追认,影响尽快确定无权代理行为的法律效力,而有可能使相对人长期处于不稳定的法律关系之中而蒙受损害。然而《合同法》第五十一条仅规定了,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并没有规定权利人追认的时限,这使得民事法律中的效力待定行为缺乏一个统一的时限,不得不说是一个遗憾。二.效力待定合同追认的特点我国《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其法律特征主要有两点:从性质上说,追认权是一种形成权,追认行为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对效力待定行为的承认或拒绝均取决于本人单方意志,无需征得行为人或第三人的同意;从法律后果上说,追认权的行使结果是使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变成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本人的追认具有溯及力,一经追认,其效力待定的行为自始有效,使未经授权的效力待定行为与效力确定行为具有相同的法律后果。从而使本人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总有一些人赖债不还,于是催生了一个不完全被法律认可的灰色江湖——第三方催讨机构和职业追债人。讨债公司如何讨债电话威胁、亲友被骚扰、“专员”上门,甚至人身威胁、绑架、殴打……这些影视剧中常出现的追债桥段,在现实中会被用到吗?一、暴力追债“的常见方法:对于暴力追债一般可以分为软暴力于硬暴力的追债,但是都是非正当的手段。1、暴力追债的硬暴力:暴力追债靠的无非是游离于法律之外的一些非正当手段,胡搅蛮缠算是好的,比如不断电话讨债、登门讨债,让债务人的生活遭受严重干扰,不得不就范。而最为恶劣的,是一些“讨债公司”靠流氓地痞来威胁债务人,为追讨债务,讨债公司则通过暴力威胁、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等不法手段强行索债,甚至采取绑架手段逼债务人还款,大肆实施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造成新的社会问题。2、暴力追债风险大,绕不开软暴力:追债人可以说是与债务人天天“斗智斗勇”,在实际操作中软暴力追讨难以避免。追债人一般不会留下明显的把柄给欠款人,反而会用设备留下讨债时的影音资料,“一些经验丰富的老赖,会先采取羞辱和殴打等方式激怒讨债人,万一报警,产生纠纷时我们也好有个证据。”3、催讨机构往往通过网络、小广告等渠道宣传自己,委托人联系上催讨机构后,会具体沟通案件情况。一般会根据债权人的描述来判断这个案子能不能接手。有把握就接,没把握的话不管回报有多丰厚,都会放弃。4、对追债的每个案件要根据情况“对症下药”很多的暴力追债公司都披着合法的外衣,但却都是游离在法律的边缘,如这些暴力追债公司会说自己的公司有拿会计证、律师执业证的员工,绝对使用合法的方式为委托人追讨债务,不会给委托人带来任何麻烦,事先会签订相关合同,出了事由自己公司负责。5、圈里惯用的讨债手段:红色油漆家门上写大字已被淘汰,改用打印纸糊满大门,纸上满是对欠债人的控诉;拿着借条天天派人往债务人公司或家里跑,软磨硬泡地“跟”,让对方烦不胜烦;暗地里给债务人车辆安装GPS定位等技术手段,迅速、准确地掌握其行踪……6、为何“不怕债务人报警吗?”:“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债权人是冤大头,咱怕啥?一般经济纠纷没发生治安案件,警方是不会插手的。”二、暴力讨债方法不可取曾有报道,发生了两起暴力讨债,一起被警方击毙,没有拿到欠款,反而丢了生命;另一起被警方制服,同样是没有拿到欠款,反而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近几年,时有报道,讨债人讨不到债要跳楼自杀,还有采取过激手段的,给社会造成了新的伤害。债权人讨债难,执行难,本来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当今社会欠债人却成了大爷,有悖无恐,你去告吧,我奉陪。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间的经济来往越来越广泛,债务关系也越来越多,债务纠纷也会越来越多。如何解决好债务纠纷,是维护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方面。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遭遇暴力追债怎么办当事人遭遇违法讨债可以报警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第四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16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残忍表演的;(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暴力讨债方法可取吗暴力讨债方法不可取解决债务纠纷,是有很多法律上的规定的,但是现实中仍然存在着大量的债务纠纷,不能得到很好的解决。现就这个问题谈五点意见:一、聘请律师协助讨债。在讨债遇到困难时,要聘请律师来协助,律师协助讨债具有参谋、预防和敦促作用,能够帮助债主作出较好的讨债方案,预防欠债人逃脱债务责任,搜集有效的讨债证据,敦促欠债人还款,同时,律师还可以与工商、金融、等部门相配合,加强讨债力度。二、讨债要早要快。通常债务形成在一个月内抓紧清欠,基本上都能解决,当债务在三个月以上,解决的可能性只有90%;当债务在六个月以上,解决的可能性只有70%;当债务在1年以上,解决的可能性不足50%。因此发生债务,债权人越早清理越有利。本来一件很简单的欠款事件,拖久了就会节外生枝,形成纠纷,给清欠工作带来困难。三、尽快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社会信誉体系。使那些欠债不还的人步幅艰难,寸步难行。现在有的地方做出了限制欠债者的一些规定,这是一个进步,但是依靠某一个部门,只在某一个地区做出一些规定,是远远不够的,要形成整体社会的信誉体系,要从多方面对欠债不还者做出限制。有人担心这样会不会影响经济发展,恰恰相反,欠债人对国家经济建设只有危害,而没有任何益处。建立起社会信誉体系,国家经济建设发展会更快、更好。四、建立债务公司。这个债务公司具有国家资产公司承接银行不良资产的性质,也有当铺的性质,当债权人急于用款,又不能尽快要回欠款时,可将债权转让给债务公司,由债务公司付给债权人一笔钱,以解决债权人的急需,债务公司取得债权追诉权,可以以公司的力量和智慧追讨欠款。这会大大的减少债务纠纷激化的局面,从而为经济发展创造一个和谐的局面。五、加大执行力度。执行难,这个难是比较而言。法律赋予了的执行权力,也具有执行的力量,这个力量是国家机器的力量,是不可抗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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