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看守所被羁押37天不放人,大概率是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按照刑事诉讼程序,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逮捕最长期限30日,检察院审查期限7日,二者相加共37天。若此期限满未放人,多为检察院批准逮捕。
2. 后续案件会按流程推进,先继续侦查,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由法院审判。
3. 对于犯罪嫌疑人,建议及时委托律师。律师能够为其提供法律帮助、进行辩护,以此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其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得到公正的对待和应有的法律保障。
法律分析:
(1)根据刑事诉讼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人员认为需逮捕时,要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其中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的最长期限是三十日,检察院审查期限为七日,总计37天。
(2)若在看守所被羁押37天未释放,一般是检察院批准了逮捕。此后案件会继续处于侦查阶段,侦查结束后会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最终由法院进行审判。
(3)在此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和进行辩护,以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提醒:
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应及时委托律师介入,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精准分析。
(一)若遇到37天未放人情况,家属应尽快联系专业刑事律师,律师可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情况,为其提供法律建议和帮助。
(二)律师可以向检察机关了解是否已批准逮捕,若已批准,可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如申请取保候审。
(三)在后续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律师全程为犯罪嫌疑人进行辩护,收集有利证据,维护其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1. 被关在看守所37天还没放人,一般是被检察院批准逮捕了。按照刑事诉讼流程,公安若觉得被拘留者需逮捕,要提请检察院审批。
2. 检察院要在收到申请的7天内决定是否批捕,而公安提请审批的最长时间是30天,加起来共37天。
3. 37天没放人,大概率是被批捕了。之后案子会继续侦查,结束后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由法院审判。嫌疑人可请律师帮忙维权。
结论:
在看守所被羁押37天不放人,通常意味着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法律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程序,公安机关认为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时,要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的最长期限是三十日,检察院需在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决定,两者相加为37天。所以若37天未放人,大概率是检察院批准了逮捕。此后案件会继续侦查,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最终由法院审判。犯罪嫌疑人可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与辩护以维护自身权益。若遇到此类情况,对相关法律程序和权益维护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作为律师,也能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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