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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社保局的赔偿,主要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来计算的。具体情况如下:
1. 医疗费:按照实际花费报销,像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等都包含在内。
2.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统筹地区规定的标准来给。
3. 交通、食宿费:要是工伤职工要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得有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再报经办机构同意,这时候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就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 停工留薪期工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发放。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12个月,要是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但最多延长12个月。
5. 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按生活不能自理的不同程度分3个等级支付,标准分别是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6.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以本人工资为基数,按一定月数算。
7. 伤残津贴:一至四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
8.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定。
2025-02-27 09:06: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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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社保局的赔偿,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来计算的。具体赔偿项目和标准如下:
1. 医疗费:按实际花销报销,像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等都包含在内。
2.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统筹地区规定的标准来给。
3. 交通、食宿费:要是工伤职工需要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得有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再报经办机构同意,相关交通、食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出。
4. 停工留薪期工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发。一般不超12个月,伤情严重等特殊情况,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最多延长12个月。
5. 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经鉴定后,按生活不能自理的不同程度,分别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支付。
6.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以本人工资为基数算。
7. 伤残津贴:一至四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发。
8.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级政府规定。
2025-02-27 08:02: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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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社保局的赔偿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来计算的,具体赔偿内容如下:
1. 医疗费:治疗工伤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等都能据实报销。比如工伤职工因治疗需要进行的各项检查、用药等费用,只要符合规定,均可报销。
2. 住院伙食补助费:会按照统筹地区所规定的标准进行支付,确保职工住院期间的基本生活需求。
3. 交通、食宿费:若工伤职工需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且报经办机构同意后,相关交通、食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4.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在此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超12个月,伤情严重等特殊情况,经确认后可适当延长,但不超12个月。
5. 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经鉴定后按不同等级支付,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
6.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以本人工资为基数按一定月数计算。
7. 伤残津贴:一至四级伤残由基金按月支付。
8. 一次性工伤医疗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各地政府规定。
2025-02-27 07:20: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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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社保局的赔偿,主要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来计算的。具体如下:
1. 医疗费:按实际花销报销,像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等都包含在内。
2.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统筹地区定的标准来支付。
3. 交通、食宿费:要是工伤职工要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得有医疗机构出证明,再报经办机构同意,相关交通、食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4. 停工留薪期工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发。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适当延长,但最多延长12个月。
5. 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支付,标准分别是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
6.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以本人工资为基数,按一定月数算。
7. 伤残津贴:一至四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
8.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025-02-27 05:31:0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