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物的清偿顺序是有明确规定的,下面给大家详细说一说:
1.对于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情况,清偿顺序是按照登记时间的先后确定的。也就是说,哪个抵押权登记的时间在前,那在受偿的时候就更优先。比如说,A的抵押权登记时间比B早,那么在清偿的时候,A就会先于B得到受偿。
2.要是有的抵押权登记了,有的没登记,那登记了的抵押权会先得到受偿。这是因为登记的抵押权是有公示公信力的,这样就能更好地保障抵押权人的权益。打个比方,C的抵押权进行了登记,D的没有登记,那在清偿时,C就会先于D获得清偿。
3.如果所有的抵押权都没有登记,那就按照债权比例来清偿。具体来说,就是各个抵押权人要按照自己的债权在总债权里所占的比例,从抵押物变现后得到的价款里受偿。例如,E、F、G的抵押权都未登记,E的债权占总债权的30%,那E就能从抵押物变现价款里拿到30%的份额。
这里要特别注意一下,如果同一个财产上存在好几个担保物权,那就得根据具体的情况,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来确定清偿顺序。而且,在实现抵押权的时候,一定要遵循法定的程序,这样才能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下面给大家讲讲抵押物的清偿顺序,主要分这么几种情况:
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情况
如果抵押物上的抵押权都已经进行了登记,那就按照登记时间的先后顺序来确定清偿顺序。啥意思?就是谁登记得早,谁就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打个比方,A的抵押权登记时间在B之前,那在清偿的时候,A就能先从抵押物变现的钱里拿到自己那份。
二、有登记和未登记混合的情况
有的抵押权登记了,有的没登记,那登记了的抵押权会优先于未登记的得到清偿。为啥?因为登记过的抵押权有公示公信力,这样能让抵押权人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
三、抵押权均未登记的情况
所有的抵押权都没有登记,那就按照债权比例来清偿。也就是说,每个抵押权人要看看自己的债权在总债权里占多少比例,然后按照这个比例从抵押物变现的钱里拿到相应的份额。
另外要提醒大家,要是同一个财产上有好几个担保物权,那得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清偿顺序。而且,在实现抵押权的时候,一定要按照法定程序来走,这样才能保证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抵押物清偿顺序具体说明如下:
一、抵押权已登记情况
当抵押权已登记时,会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这是因为登记时间的先后反映了抵押权设立的先后顺序,登记在先的抵押权,其受偿顺序优先于登记在后的抵押权。例如,A在1月1日对某抵押物进行了抵押权登记,B在2月1日对同一抵押物进行登记,那么在清偿时,A将优先于B获得抵押物变现所得价款的受偿。
二、已登记与未登记并存情况
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这是由于登记的抵押权具有公示公信力,通过登记,其他相关方能够知晓该抵押物上存在的权利负担,能更好地保障抵押权人的权益。比如,C的抵押权已登记,D的抵押权未登记,那么在清偿时,C会先于D获得受偿。
三、抵押权均未登记情况
若抵押权均未登记,就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即各抵押权人按照其债权在总债权中所占的比例,就抵押物变现所得价款受偿。例如,E和F的抵押权都未登记,E的债权占总债权的40%,F的债权占总债权的60%,那么抵押物变现后,E将获得40%的价款,F将获得60%的价款。
需要注意,同一财产上若存在多个担保物权,需依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确定清偿顺序。实现抵押权时,要遵循法定程序,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抵押物的清偿顺序是有明确规定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情况
当抵押权已经进行了登记时,清偿顺序是按照登记时间的先后顺序来确定的。也就是说,哪个抵押权登记的时间在前,那的受偿顺序就更靠前,登记在后的抵押权在受偿顺序上就会靠后。比如说,A的抵押权在1月登记,B的抵押权在3月登记,那在清偿的时候,A就会先于B获得抵押物变现价款的受偿。
二、抵押权有登记和未登记的情况
如果有的抵押权进行了登记,有的没有登记,那么已登记的抵押权会优先于未登记的受偿。这是因为登记的抵押权有公示公信力,能够更好地保障抵押权人的权益。就好比登记过的抵押权就像有了一个公开的“证明”,大家都能看到,权益也就更有保障。
三、抵押权均未登记的情况
所有的抵押权都没有进行登记,那就按照债权比例来清偿。具体就是各个抵押权人按照自己的债权在总债权中所占的比例,去获得抵押物变现所得价款的受偿。例如,总债权是100万,甲的债权是30万,乙的债权是70万,那在抵押物变现后,甲就按照30%的比例受偿,乙按照70%的比例受偿。
另外要注意,要是同一财产上存在多个担保物权,得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清偿顺序。而且在实现抵押权的时候,一定要遵循法定程序,这样才能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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