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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伤住院期间陪护费的支付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由用人单位支付。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要是需要护理,就由所在单位负责。
2. 若单位没有安排护理,工伤职工能按照当地标准要求单位给护理费。
3. 要是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那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这会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来支付。支付标准分别是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总之,要依据具体情况来确定陪护费的支付主体。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让他们在受伤期间能得到应有的照顾和经济上的支持。
2025-02-08 21:24: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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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住院期间陪护费的支付问题,得根据具体情况来看。具体说明如下:
1. 一般由用人单位支付。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要是需要护理,就由所在单位负责。要是单位没安排人护理,工伤职工可以按当地标准让单位给护理费。
2. 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那就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付生活护理费。这个费用按生活不能自理的程度分3个等级支付:
-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标准是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标准是40%;
-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标准是30%。
总之,明确陪护费支付主体,才能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
2025-02-08 21:03: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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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在住院期间的陪护费支付情况,需根据具体情形来确定,以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具体如下:
1. 用人单位支付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时,由所在单位负责。例如,职工因工伤导致腿部骨折,在住院期间生活无法自理,单位就应安排专人进行护理。若单位未安排护理,工伤职工可按照当地标准要求单位支付护理费。
2.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情形:
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需要生活护理,那么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支付标准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来划分。比如,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支付;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按40%支付;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按30%支付。
2025-02-08 19:59: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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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住院期间的陪护费支付情况,得根据具体情形来定,主要是为了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具体如下:
1. 一般由用人单位支付。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要是需要护理,那就由所在单位负责。
2. 若单位没安排护理,工伤职工能按当地标准要求单位支付护理费。
3. 要是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那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这会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来支付。支付标准分别是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总之,要依据实际情况明确陪护费的支付主体,这样才能切实保障工伤职工应有的权益。
2025-02-08 18:57:2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