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安徽法律咨询 > 宿州法律咨询 > 宿州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房屋赠送面积还交取暖费吗

房屋赠送面积还交取暖费吗

赵* 安徽-宿州 房产纠纷咨询 2025.01.17 10:43:18 430人阅读

房屋赠送面积还交取暖费吗

其他人都在看:
宿州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宿州房产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结论:
一般情况下,房屋赠送面积在房屋产权范围内且一并交付使用的,通常要缴纳取暖费;若未计入产权范围或未实际交付使用,则可不缴纳,具体依相关文件确定,有争议可协商或走法律途径解决。
法律解析:
1、当赠送面积在房屋产权范围内且与房屋一并交付使用时,取暖费缴纳基于房屋实际使用面积,赠送面积作为房屋一部分,自然应按规定缴纳取暖费,这是遵循取暖费收取按实际使用面积计算的原则。
2、若赠送面积未计入产权范围,意味着从产权角度它不属于应计费的房屋范畴;未实际交付使用,也就不存在实际使用产生取暖需求的情况,所以可不缴纳取暖费。
3、具体情况要根据房屋买卖合同、供暖协议等文件来明确,这些文件对双方权利义务有约定,是判断的重要依据。若对是否应缴纳取暖费存在争议,建议及时与供暖单位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通过法律途径妥善解决。

2025-01-17 15:54:01 回复
咨询我

房屋赠送面积是否缴纳取暖费,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在房屋产权范围内且一并交付使用,一般需缴纳取暖费,因取暖费缴纳多基于实际使用面积,赠送面积作为房屋一部分,按规定应缴费。

1. 对于在产权范围内且交付使用的赠送面积,应遵循相关规定缴纳取暖费,保障供暖服务的合理收费与正常运行。
2. 若赠送面积未计入产权范围或者未实际交付使用,可不缴纳取暖费,这符合费用收取与实际使用相对应的原则。

具体应以房屋买卖合同、供暖协议等文件为准。若有争议,首先尝试与供暖单位友好协商,争取达成一致解决方案;若协商无果,可通过法律途径,借助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1-17 14:00:09 回复
咨询我

(一)若房屋赠送面积在房屋产权范围内,且与房屋一并交付使用,这种情况下通常是需要缴纳取暖费的。因为取暖费缴纳一般是按照房屋的实际使用面积来算的,赠送面积既然是房屋的一部分,那就应当依照相关规定去缴纳取暖费。
(二)要是赠送面积没有计入产权范围,或者没有实际交付使用,那可以不缴纳取暖费。
(三)具体要不要缴纳取暖费,得根据房屋买卖合同、供暖协议等相关文件来确定。
(四)要是对是否该缴纳赠送面积的取暖费存在争议,可以先和供暖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话,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在房屋赠送面积的相关问题中,若赠送面积在产权范围内且实际交付使用,受赠人实际享有并使用了该部分财产,按照取暖费基于实际使用面积缴纳的通常规定,就需缴纳相应取暖费;若未计入产权范围或未实际交付使用,受赠人未实际享有使用权益,则可不缴纳。

2025-01-17 12:46:43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当房屋赠送面积在房屋产权范围内且与房屋一并交付使用时,需缴纳取暖费。这是因为取暖费缴纳基于实际使用面积,赠送面积作为房屋一部分,按规定应缴费。
(2)若赠送面积未计入产权范围,或者没有实际交付使用,这种情况下可不缴纳取暖费。
(3)具体是否缴纳要依据房屋买卖合同、供暖协议等相关文件确定。在存在争议时,与供暖单位协商是一种解决途径,若协商不成,还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提醒:
涉及房屋赠送面积取暖费问题,要仔细查看相关合同协议。若遇纠纷,自身难以判断时,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01-17 11:45:42 回复
咨询我

1. 当房屋赠送面积在产权范围内,并且和房屋一同交付使用时,是要交取暖费的。这是因为取暖费一般是按实际使用面积来收的,赠送面积既然是房屋一部分,按规定就得缴费。
2. 要是赠送面积没算在产权范围内,或者没有实际交付使用,那就不用交取暖费。
3. 具体要不要交,得看房屋买卖合同、供暖协议这些相关文件怎么规定。
4. 要是在这方面有争议,那就和供暖单位好好商量商量,实在不行,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

2025-01-17 11:02:52 回复

对于购房者所谓的“送面积”,在开发商业内叫“偷面积”,指的是不计算价格的面积并且不计入购房合同的面积。有人形象地将“送面积”比喻为“逼良为倡”。其中原因有三:一是政府的高税收逼得开发商使出“送面积”的招数可以避掉销售过户环节的一大笔税费;二是高房价逼得购房者选择这种“送面积”的房子,同地段同等价格的房屋当然有“送面积”的比没“送面积”的实惠。于是开发商打出“送面积”的促销噱头,购房者趋之若鹜,看样板房时都会问问哪些地方是赠送的面积,不送面积或送面积少的房子会被认为是性价比差,成为被购房者首先淘汰的对象。小区因“送面积”无法办理房产证,因此产生的迟延办证纠纷也层出不穷。有网友反映当时买房时被某房地产商“买一层送一层”的广告所吸引。销售的户型图标着上下两层。入伙时开发商交楼的毛坯房里已完成了中空楼板的一层加建,但开发商为规避法律责任,让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时签订了一份开发商事先拟定好的格式合同《施工委托协议书》,约定购房者委托施工方加建一层楼板,也即是开发商承诺的“送面积”。但是因为建楼板、阳台擅自加建、改建等情形,与报建施工图不符,小区属于不予规划验收的情形,国土规划部门不予发放《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已装修入住一年多的700余户购房者面临着无法办理房产证的局面。“送面积”分为几种情况:第一种“送面积”是改变规划加建,未经报批更改手续,如上述案例中加建一层属于违规,存在无法通过规划验收无法取得房产证的风险;第二种“赠送的面积”属于公用面积,如一楼庭院、屋顶花园等,属于小区业主共有财产,开发商无权赠送,该赠送行为本身就不合法;第三种比如在L形露台上围起一道玻璃或封闭一面墙,就多出一间房来,这种形式在样板房里可以看到,但交楼标准并没有这道墙,围起来的这部分面积也不载入产权证,在遇到拆迁、出售、继承、评估、抵押等时,都存在着法律障碍。近段时间以来,各地政府相继出台了一些相关规定,叫停开发商“买房送面积”的促销行为。现在北京、深圳等一线城市不知道何时出台关于建筑面积的新规,一旦出台相关新规,之前建好的“偷面积”户型由于不合新的规定,将有可能面临无法取得《验收合格证》和《建设规划许可证》,无法取得房产证的风险。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律师解析
  • 房屋赠送面积的法律规定

    律师解析 房屋赠送面积的法律规定为:入户花园及没有封闭的阳台算一半面积,露台是完全赠送的;地下室净高满2.1米算面积,低于2.1米不算面积;飘窗分为凸窗和落地飘窗两种,凸窗是不落地的,不算面积,落地飘窗净高高于2.1米要算面积,低于2.1米不算面积;阁楼净高满2.1米部分算面积,不满不算面积。

    2024.09.25 1237阅读
  • 房屋赠送面积缩水我可以直接起诉吗

    2024.04.15 960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