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我们往往会遇到这样一种情况——即延期审理,相应地,按照规定,此类审理期限并不应被纳入整体审理的时间范围之内。何谓“延期审理”?实际上,它指的是由于某种法定之特殊情形的出现,使得案件无法按照既定的程序进行审理。举例来说,可能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出席庭审、调取新的物证资料、重新进行鉴定或勘验等工作。
2024-12-12 14:24:03 回复
延期审理的时间一般就不算在审理期限里面。啥?你问为啥?那还不是有些特殊情况特别让人为难吗,特别是遇到证明人不能立即出庭、需要调取新证据、要重新鉴定或勘验之类的事情,这些都可能会导致我们没法按原计划进行审理。
2024-12-12 12:53:44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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