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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继承父母房产,需要到公证处提供什么

刘* 重庆-璧山区 遗产继承咨询 2024.11.30 13:34:07 481人阅读

子女继承父母房产,需要到公证处提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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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在公证处想要把你爸妈家的房子过户给你自己的话,通常得准备好这些东西:首先是继承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这两样东西肯定少不了;然后就是你爸爸妈妈的死亡证明,这个也是必须要有的;还有就是你们之间的亲戚关系证明,这样才能证明你确实是你爸妈的孩子;当然了,房子的房产证之类的相关证件也不能忘记带;最后如果有什么特别的情况,比如你爸妈提前立下了遗嘱之类的,那就把那个也带上。

2024-11-30 16:06: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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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们想继承爸妈的房子的话,去公证处办手续的时候,一般要带上这些东西:1. 继承人自己的身份证和户口本;2. 证明爸爸已经去世了的死亡证明;3. 亲戚关系证明,就是用来证明你跟死去的爸爸是什么关系的那个;4. 房产证之类的房产证明文件;5. 还有可能会用到的其他材料,比如遗嘱什么的。

2024-11-30 15:36: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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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涉及到由子女继承父母房产这一事务,前往公证机关进行申请公证的过程中,一般情况下您需要提供如下必备材料:一是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文件;二是证实被继承人已经离世的死亡证明文件;三是体现出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具有直系血亲或旁系血亲关系的亲属关系证明文件;四是能够证明该房产所有权的房产证以及其他相关房产证明文件;五是可能需要提供的其他辅助性材料,例如遗嘱等。

2024-11-30 15:21: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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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涉及到由子女继承父母房产这一事务,前往公证机关进行申请公证的过程中,一般情况下您需要提供如下必备材料:一是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文件;二是证实被继承人已经离世的死亡证明文件;三是体现出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具有直系血亲或旁系血亲关系的亲属关系证明文件;四是能够证明该房产所有权的房产证以及其他相关房产证明文件;五是可能需要提供的其他辅助性材料,例如遗嘱等。

2024-11-30 13:37:36 回复

您好,关于继承父母房产有必要提供结婚证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不需要。办理财产继承公证即可办理财产继承公证需提供以下资料一、申请人应出示被继承财产的权利凭证(例如: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存折、股权凭证等)、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例如: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书、遗体火化销户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等),均出示原件;如果被继承人身份证、户口簿尚未注销,需提供;二、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居委会、村委会)出具证明,证明的内容包括:1、被继承人的死亡时间;2、被继承人的父母是否已死亡,如尚健在,应写明其姓名;3、被继承人的配偶姓名(未婚者写明其未婚),配偶已死亡的,应写明其死亡的时间、写明是否是原配夫妻,如不是原配夫妻应写明原配偶姓名及原婚姻子女情况;4、被继承人总共有子女几人,有无收养子女,子女的姓名,如有子女已死亡的,应写明死亡的时间、死亡时是否已婚,已婚的写明其配偶和子女情况;三、如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公证遗嘱,需提供;四、被继承人生前未立公证遗嘱的,其法定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事先商定由谁继承,自愿放弃继承权的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自愿放弃继承权的人在外地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的,须在其居住地当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五、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上述有关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到公证处申办,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来,应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及有效的委托书,代理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

法律规定,“父母离婚后,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止。”然而,大多数子女刚满18岁时还在上大学,那么子女大学期间的学费、生活费怎么办,能够以子女不能生活为由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吗虽然《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但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二十条规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因此一般来说,成年子女无权要求父母继续提供抚养费。除非父母在离婚时,双方就子女由谁抚养、抚养费用的负担以及支付抚养费的期限达成协议的,如果约定的支付期限超过法定的18周岁的,比如约定为25周岁的,则成年子女仍可要求有支付能力的父或母提供抚养费。更多相关知识可咨询兴宾区律师。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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