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定情况下,可能会采取暂时将服刑人员交由监狱外部进行监护和改造的方式,这种做法称之为暂予监外执行。其适用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患重病需在狱所之外接受医疗的罪犯;(2)怀孕或哺乳期的女性犯罪分子;(3)生活无法自理,且不适宜继续关押至刑期结束以避免对社会构成威胁。对于选择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社区矫正。若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消失,而罪犯的刑期尚未届满,则应立即将其重新收监。
2024-11-16 15:21:01 回复
啥情况下才能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常见的就是身体有大病得出去治病,或者是怀孕了要生孩子,或者是正在给宝宝奶的妈妈们。然后还有些人虽然生活能自理,不过实施暂予监外执行就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这些暂时不用进监狱的犯人们就要按照法律规定在社区接受改造。要是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没了,像罪犯的刑期还没到这种情况,就得赶紧把他们弄回去继续蹲监狱。
2024-11-16 14:00:34 回复
解析:
其实想用暂予监外执行也不是那么容易得满足下面三个条件才行。第一种情况你要是得了重病必须得出去做治疗,没办法待在监狱里了;第二种情况就是,女的怀孕或是在奶阶段;最后一种,你生活起居都照顾不了自己了,这个时候给你放监外执行应该不会对社会造成大危害。当然暂予监外执行的人儿也不是万事大吉他们要遵守法律规定接受社区矫正。假如暂予监外执行的状况没了,你还没有服完刑期的话,那就得赶紧回监狱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