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完成离婚手续方面,并不规定必须在户籍所在地进行。若是经双方同意和平解决问题(即协议离婚),那么通常情况下,需前往任何一方当事人长期定居并拥有户籍的当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相应手续便可。然而,若要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解除婚姻关系(即诉讼离婚),这时通常会由被告所在的地区的人民法院具有审判权;倘若被告在住所地与频繁居住地之间存在异处,则将根据实际情况,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拥有相关审判权限。
2024-11-14 13:45:01 回复
其实要办离婚并不非得回到户籍所在地。如果你们想好要直接协议离婚的话,那就得去你或者他目前住在的那儿的婚姻登记处搞定。但是要是实在谈不拢、只能上法庭解决的话这时候往往就是哪个家伙的住址在哪儿,就在那儿的法院来管这事;不过这个家伙的住址跟平时生活的地方不是一个地儿那就按照平时居住的地方来算,也是那边的法院来处理这件事。
2024-11-14 13:38:32 回复
解析:
现在要是想离婚的话,不用非得回老家了。如果大家是商量好了要分手,那就得到你们两个人中一个人的长期生活的地方去申请离婚手续。不过也有可能要用到法院来解决感情问题。这时候就该去找被告人所在的那个州法院;如果被告人住的地方和他平时经常待的地方不是同一个地方的话,就应该去找他经常住的那片地方的法院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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