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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合同并非租赁合同。
土地承包经营权为用益物权,土地承包合同确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合同产生租赁权,租赁权是基于合同的债权。
权利性质上,土地承包经营权稳定性和长久性较强,承包人依法有在承包地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权利,而租赁权相对短期、灵活。
土地承包合同多受农村土地承包相关法律法规调整规范,其承包人权利义务、承包期限、土地用途等规定与租赁合同差异明显。
2024-11-05 07:21: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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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合同跟租赁合同不是一回事。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特别的权利,让人能在土地上搞农业生产,这是通过土地承包合同得到的。而租赁合同,就是租个东西用用的权利,是根据合同来的,像借钱一样,是债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很稳定,能管好久,承包人可以安心在土地上搞生产。租赁权就比较短了,也比较灵活。
土地承包合同得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来办,里面讲的承包人的权利、义务,还有承包多久、土地怎么用,这些都跟租赁合同不一样。
2024-11-05 06:00: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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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合同设立的是土地承包经营权,这可是用益物权的一种,和租赁合同完全不是一回事。租赁合同产生的是租赁权,这租赁权是基于合同而产生的债权。
从权利性质来讲土地承包经营权超级稳定且具有长久性,承包人能够依法在承包地上大搞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相比之下,租赁权就显得短期又灵活多了。
土地承包合同主要是受农村土地承包相关法律法规的管束与规范。在土地承包合同里,承包人的权利与义务、承包期限、土地用途等规定,这些都和租赁合同有着显著的区别。
2024-11-05 04:29: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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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合同并不属于租赁合同。
土地承包经营权隶属于用益物权范畴,土地承包合同的设立目的在于确立土地承包经营权。与之不同的是,租赁合同所创设的乃是租赁权,租赁权是依据合同而产生的债权。
从权利性质的角度来看,土地承包经营权具备相当的稳定性与长期性,承包人依法享有在承包土地上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权利。相较而言,租赁权具有短期性和灵活性的特点。
土地承包合同在通常情况下受农村土地承包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与规范。在土地承包合同当中,关于承包人的权利与义务、承包期限以及土地用途等方面的规定,与租赁合同相比存在显著差异。
2024-11-05 02:41:2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