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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续签应提前一月通知劳动者,以保障其有时间应对合同终止;若用人单位愿付代通知金,则可不提前通知。
2024-10-31 00:39: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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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的第二次劳动合同要是期满了,这时候用人单位要是不打算续签,按规定得提前一个月跟劳动者说一声。为啥?这其实就是为了让劳动者能有段时间,好去准备准备,应对劳动合同终止这事。不过,要是用人单位舍得给代通知金,那就算不提前通知劳动者也成。
2024-10-30 23:06: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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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在第二次劳动合同期满后要是不续签,那得提前一个月跟劳动者说一声。为啥?这是要保障劳动者有足够的时间来准备,应对劳动合同终止这件大事儿。不过,要是用人单位舍得支付代通知金,那也可以不提前通知。
2024-10-30 21:48: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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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于第二次劳动合同期满之际,若用人单位决定不再续签,应当提前一个月告知劳动者。如此规定,旨在确保劳动者有充足的时间针对劳动合同的终止进行相应的准备与应对。不过,倘若用人单位愿意支付代通知金,亦可不必提前通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4-10-30 20:33:3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