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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现行法规,滞纳金的上限设定为应纳税款总额的万分之五。具体方面,假如纳税人未能严格遵循有关法令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纳税支付,或者扣缴义务人未能按时依法履行其代为扣押和交付税款的职责,那么税务机关将对其发出限期缴纳的书面警告文件,同时开始计算滞纳税款的日期,自该日起,每天需额外收取相当于应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作为罚款。
2024-10-27 08:15: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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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要求,对欠缴税款的滞纳金实施了最高限额的管理规定,即滞纳金的上限为欠缴税款本金的万分之五。据此法令条文,凡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以及未能按时履行扣缴税款责任的扣缴义务人均将面临如下的处理方式:由税务行政部门依法发出书面通知书,督促其尽快尽善地履行纳税义务;如逾期仍未完成缴税,则需自滞纳税款之日起开始计算每天滞纳金的产生,具体标准为每日以万分之五作为基数进行累计。
2024-10-27 07:33: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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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关于滞纳金上限的法规明确规定为应纳税款金额的万分之五。
依据法律相关规定,若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纳税义务,那么扣缴权利方未能如期完成缴税支付将会被税务部门依法要求其限期支付款项,同时自滞纳税款之日起按照每日百分之零点零五的标准增收滞纳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2024-10-27 05:41:4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