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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借给别人钱他们却不愿意还你的话,你就可以按照我们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里面第二百四十三条说的,去法院起诉他。当然,这个前提是对方明确表示不愿意把钱还给你了。要是真的走到这一步,你就可以让法院来帮你处理这件事。法院有权利查清楚欠债人到底有哪些财产,比如银行账户里的钱债券股票基金份额之类的,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不是要把这些东西暂时扣下来或者冻结起来,甚至直接拿走卖掉,这样才能保证你的利益不受损失。在整个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判断,然后发个通知给相关部门,让他们也帮忙配合执行。
2024-10-26 00:36: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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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这儿的老赖,就是欠了别人钱又不肯还的人,他们要是敢这么做的话,借钱给他们的那个人就可以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里的第二百四十三条来告他。如果那个人还是死皮赖脸地不肯还钱,那么告他的人就能请法院来帮忙。法院会派人去查那些老赖到底有啥值钱的东西,比如银行账户里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之类的,然后,还能把这些东西给扣押起来、冻结起来、划走或者卖掉,这样才能保证那些借出去的款子能够收回来。不过在处理这个问题的时候,法院也会看具体情况再说,然后再发个通知让相关部门去帮忙执行。
2024-10-25 22:56: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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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若借款方未能按约偿还欠款,债权方可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向相关司法机关提出执行请求。倘若借款方仍拒绝承担还款责任,债权方可依法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法院具有调查借款方财产状况的权力,具体包括其银行账户存款、各类债券、证券交易凭证以及基金份额等资产形式,并且可根据对应案件的实际需要,对这些财产采取查封、冻结、扣划或者变卖等措施,以确保债权方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将根据具体案情做出裁决,并向相关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各单位积极配合执行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024-10-25 22:24:0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