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变更交税,一般按股权转让收入减去股权原值与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而非仅看盈利或注册资本。若股权转让价合理、公平,交税计算更着眼于实际转让所得。若转让价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税务机关可能核定计税依据。
变更股东交税,可不是按照盈利或者注册资本来算的。它一般,是这么个算法,就是用股权转让的收入减去股权的原值,再减去合理的费用,剩下的那个余额才是计算交税的依据。要是这个股权转让的价格合理又公平,那交税的时候,就更看重转让实际得到的那些钱。不过,要是转让价格明显很低,而且还没有啥正当的理由,那税务机关可就有可能核定计税的依据。
股东变更要交税,这税可不能单纯按照盈利或者注册资本来计算。它,通常是根据股权转让的收入减去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来算的。要是股权转让的价格合理又公平,那交税计算就更看重转让实际得到的收入。不过,要是转让价格低得明显,还没有正当理由,税务机关可就可能要核定计税依据。
解析:
变更股东的纳税计算,一般是依据股权转让的收入减去股权原值与合理费用之后的余额来确定,而非仅仅取决于盈利状况或者注册资本数额。在股权转让价格合理且公平的情形下,纳税计算将更多地着眼于转让的实际收益。
然而,若转让价格显著偏低并且缺乏正当理由,税务机关则有可能核定计税依据。
法律依据: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二)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三)转让方无法提供或拒不提供股权转让收入的有关资料;(四)其他应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的情形。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