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你去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不用自己掏钱交那个执行费。这个费用是要让被告来出。法院在执行第一批钱的时候就会把这些费用给扣掉。但是如果执行过程里面真的花了什么钱,比如说评估费、鉴定费之类的,那可能就要你先垫上一下子,最后还是得让被告来出这个钱。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在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请求之前,申请执行人无需提前预交执行相关的费用。因为这些费用将由被执行人承担。然而,若在执行过程中产生了实际的执行费用,例如评估费用、鉴定费用等,则有可能需要申请执行人先行支付,待执行程序结束后,再由被执行人承担相应的费用。
2024-10-18 17:34: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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