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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购置商品住房的过程中,我们不可避免地需要接触到商品房预售合同。在选择并签订此类合同时,我们有必要对其进行详细审查,力求确保以下各项因素的准确性和完整性:1.务必明确审查商品房预售合同所依赖的“五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明档、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土地使用规划许可证明文件、工程开工证明档以及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明文件。这些证书的齐备程度将直接关系着预售合同的合法性以及合同效力的保障力度。2.在进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购房合同签署之前,我们应该要求企业提供房管部门统一印制的规范格式或者建设部门推荐的可用版本,并且必须核实代表企业签字的人员是否为其法定代表人。如果并非法定代表人,那么我们就需要进一步审查其是否持有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3.在预售契约中,我们必须明确约定违约责任条款,最好能够设定具体的违约金数额,以保证合同执行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如果约定按照天数计算违约金,那么我们建议采用现行的每日万分之四的标准。4.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种纠纷,买卖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寻求妥善解决方案,也可以选择仲裁或者诉讼的途径来维护各自的权益。5.在某些情况下,开发商可能会在购房者支付定金后,由于未能获得银行按揭贷款而仅退还购房款项,却拒绝退还定金。这种做法不仅违反法律规定,而且严重损害了购房者的利益。鉴于并非所有人都能够顺利申请到按揭贷款,我们强烈建议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的协议中明确约定,当购房者无法得到按揭贷款时,定金应该如何返还,是否需要扣除部分费用作为手续费等相关事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024-10-14 13:07: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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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购置商品房的过程中,您将不可避免地需要接触和理解商品房预售合同。然而,在签订此类合同之前,您应该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事项:首先,务必仔细审查相关档,以确认开发商确实具有“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开工证以及销售许可证)。其次,您应要求开发商签署由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或者建设部推荐的合同文本,并对代表开发商签字的人员进行身份核实,确保此人确属法人代表,否则需核查其是否持有《授权委托书》。第三,在预售契约中,必须明确规定违约责任,最好能够设定具体的违约金数额;如果约定按照天数计算违约金,那么建议参照现行的违约金标准,即每日万分之四。第四,针对可能出现的争议,买卖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也可选择仲裁或诉讼的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最后,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所有人都能够成功申请到银行按揭贷款。因此,建议您在与开发商达成的协议中明确约定,当您无法获得按揭贷款时,定金应该如何退还,是否需要扣除部分费用作为手续费等等。
2024-10-14 12:01: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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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选购商品房屋的过程中,我们往往需要面对商品房预售合同这一重要档。为了确保合同条款合理有效,签订合同时务必关注如下几个关键点:首先,严格审核开发商是否已经取得"五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销售许可证),这是保障购房者权益的基础条件。其次,购房者应该要求开发商签署由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或者建设部推荐的合同文本,并且仔细查验代表开发商签字的人员是否为其法定代表人。如果并非法定代表人,那么必须核实其是否持有《授权委托书》以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再次,在预售契约中务必明确规定违约责任,最好能够设定具体的违约金数额;如果选择按照天数计算违约金,建议参照现行的违约金标准,即每日万分之四。此外,针对可能发生的争议,买卖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也可选择仲裁或者诉讼的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最后,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开发商在购房者支付定金后未能成功申请到银行按揭贷款的情况下,仅退还购房款项而不退还定金,这样的做法并不符合法律规定,也是对购房者的不公正待遇。鉴于并非所有人都有能力申请到按揭贷款,因此,建议购房者在与开发商达成的协议中明确约定,当购房者无法获得按揭贷款时,定金将如何返还,以及是否需要扣除部分费用作为手续费等细节问题。
2024-10-14 11:02:1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