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规定,若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房屋,则其需按每日逾期金额的千分之五向购房者支付违约金,即违约金的具体计算方式是,每日逾期金额乘以千分之五,得出的数值即是所应支付的违约金数额。当当事人认为所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于实际遭受的损失时,有权请求降低违约金;此种情况下,法院会依据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作为衡量标准,对过高的违约金进行相应调整。反之,如果当事人认为所约定的违约金过低,不足以弥补其实际损失,则可以请求提高违约金;在此情形下,法院会根据实际损失来确定最终的违约金数额。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关于延期交付房产的补偿规定如下,其中规定给买方的逾期违约金比例应定位于每日买卖总价的万分之五。若当事人提出因约定违约金过高而要求调整的,应当以违约金超出实际损失的30%作为衡量标准进行适当下调;反之,如果当事人主张约定违约金过低以致于无法弥补损失而请求提高的,则应根据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来确定最终的违约金金额。
2024-10-14 12:16:14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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