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确实如此,若开发商未能按照预定日期交付房屋,购买方有权催促开发企业尽快履行交付义务。若此种情况持续三个月后,开发商依然无法给出合理的逾期原因,那么购买方可向其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并追讨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事实上,当开发商无法按期交付房屋时,消费者有权向其发出催促函件,督促开发商尽早完成房屋交付任务。倘若开发商逾期交付期限已经超过三个月且没有给出合理的解释和解决方案,那么在此情况下,消费者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请求解除与开发商的购房合同关系,同时要求对方对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2024-10-14 10:46:47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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