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双权,房地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自2005年起至今,就职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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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符合特定标准的家庭可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以寻求置换成更大面积的住房。申请家庭成员人数需与所期望获得的保障性住房面积相适应:对于家庭成员总数为两人或更少的家庭而言,仅被许可进行60平米以下面积的房屋互换;而对于家庭成员总数为三人的家庭来说,则只能进行80平米以下面积的房屋互换;
至于家庭成员总数在四人(含)以上的家庭,他们则有资格进行80平米(含)以上面积的房屋互换。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对于满足条件的家庭,他们有权提出申请来更换更大面积的住房。在申请过程中,申请家庭中的人数以及选定为目标的保障性住房面积必须保持匹配关系:对于只有两个成员的家庭来说,只能申请互换面积在60平米以内的房屋;对于有三个家庭成员的家庭而言,有资格申请互换面积不超过80平米的房屋;而对于有四个或更多家庭成员的家庭则允许互换面积在80平米(包含在内)以上的房屋。
2024-10-12 12:16:35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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