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购房者希望取消购屋交易时,其有权以书面函件、电子传真的方式或通过电话与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直接联系并表达相关意愿。若因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责任而引发退房事宜,则所有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全权由该公司自行负担;而若是由于购房者个人原因选择退房,那么相应的赔偿问题将按照购房合同中的具体规定来处理,至于那些合同中未明确规定的赔偿事项,购房者仍有权利向房地产开发公司提出额外的赔偿请求。
在收到购房者的退房申请之后的十五个自然日内,房地产开发公司必须无条件地退还购房者已支付的所有购房款项,同时还需负责为购房者办理与贷款银行解除或终止购房合同的所有相关手续。
在购房者正式提出退房要求后,房地产开发公司有义务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将所有购房款项悉数归还给购房者,并且要确保在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贷款银行的还款手续得到妥善处理。若未能顺利完成上述工作,从购房者正式提出退房要求的第十六个自然日起直至购房者实际收到全部购房款项为止,房地产开发公司每日都需要向购房者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1、在买房者提出退房申请之后,他们可以采取挂号信函、传真的方式或者直接致电开发商来表达这个意向。若是因为开发商的原因导致了退房事件的发生,那么开发商理应对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负有责任;若购房合同已对退房相关事宜做出具体规定,则应按照合同进行处理,若合同约定的赔偿金额还未能填补损失,买房者有权额外提出赔偿请求。
2、在买房者提出退房申请后的十五个自然日内,开发商必须无条件地退还买房者已经支付的所有房款,同时还要负责为买房者办理与贷款银行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所有手续。
3、在收到买房者的退房通知后,开发商应该立即将所有购房款项全额归还给买房者,并确保完成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贷款银行的还款手续。若无法顺利完成上述事项,从买房者发出退房通知的第十六日起直至买房者实际获得全部房款为止,开发商每日都需向买房者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若买受人明确表示需撤销房屋购买协议,则其可以选择采用挂号寄出通知书、传送传真或直接打电话等方式来告知开发商并请求撤销购买协议。在此过程中,由于开发商自身原因而导致的撤销购买协议,其所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均应由开发商自行承担;倘若在购房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关于撤销购买协议的赔偿标准,则应按照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若合同中所规定的赔偿标准仍不能完全弥补买受人的经济损失,买受人有权额外提出赔偿要求。
在收到买受人的撤销购买协议申请后的十五个自然日内,开发商有义务全额退还已支付的所有购房款项,同时还需要负责协助买受人与贷款银行解除或终止所有相关的合同手续。
在买受人正式提出撤销购买协议的申请之后,开发商必须在十五个自然日内将所有购房款项全数归还给买受人,并且要确保完成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贷款银行的所有还款手续。若未能顺利完成上述事项,从买受人正式提出撤销购买协议的申请之日起的第十六个自然日开始,直至买受人实际收到所有购房款项为止,开发商每日都应对买受人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